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
负责办理和综合协调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文化广电、卫生、计划生育、体育、市属大中专学校等方面的有关文电及督查工作;联系政协,工商联、工、青、妇、科协、文联、社科联、药监、省市新闻单位,省驻保院校、科研等部门;负责做好对口副市长主持召开的会议组织、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等会务工作;负责对口副市长签发的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校对和复核工作;负责做好对口副市长批示事项的督促、检查和反馈工作;负责办理省委、省人民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涉及本科室业务方面的文电;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