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12-9-/2022-1116004 发布机构 保山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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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民政局六举措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为贯彻落实好保基本民生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区民政局采取六举措,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四个不摘”政策,对纳入农村低保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水平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农村低保标准,脱贫后仍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做到“脱贫不脱保”。二是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通知》(云民发〔2022〕152号)文件精神,从今年2022年7月开始,除死亡、服刑、考取国家公职人员工作等特殊情况须退出低保外,原则上“只增不减”,暂缓办理低保退出,给予半年的渐退期,最大限度为稳经济大盘助力。三是再次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城市低保提高到700元/人/月;农村低保提高到5600元/人/年;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910元/人/月。

五个到位精准认定救助对象。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救助程序规范到位。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村两级入户调查核实、区级审查和决定的程序实施社会救助,对整个救助程序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目标定位到位。依托云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大平台信息数据量大、精准安全、迅捷协查的优势,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准确核对,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审核效能,最大程度上避免“漏保”“错保”“人情保”等情况发生,为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得到及时精准认定提供了有力依据。四是信息核对到位。2022年以来,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对象共核对7689人次,对核对后数据异常的3641人次,及时反馈相关乡镇(街道)民政办进行实地排查核实,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认定的“真实、准确、高效、及时、公正”。五是数据比对到位。积极与乡村振兴、人社、卫健、残联、医保等部门对接,通过数据比对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救助人员与扶贫对象重合分析、整户无劳动力、患大病、重残等未享受救助政策等信息,及时掌握因疫情影响、突发灾难事故、残疾、重病、失业等原因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经济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将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针对患病但未达到低保保障条件的人员给予临时救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截至目前,全区纳入享受城市低保3811户5707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59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453.83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518.40万元;纳入享受农村低保20255户36261人,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64.3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293.52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0890.78万元;纳入享受特困供养2214户2520人,月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56.49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017.80元,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2724.0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8749人次,累计发放资金893.67万元。

坚持动态监测,精准进行救助。一是加大沟通衔接,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在确保群众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定期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共享信息数据,对困难群众、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灾因病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摸排。充分发挥乡级社救助工作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和村组干部的作用,定期到困难群众家里走访,了解并及时报告困难群众家庭的变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及时对脱贫户、边缘户监测研判。2022年8月27、28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对18个乡镇(街道)496户脱贫户、监测户进行了逐一分析研判,经分析研判新增低保14户31人,低保档次调整10户18人,特困调低保3户3人,低保调特困3户3人,给予临时救助25户。

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一是在微信公众号上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宣传推广政府救助平台。二是在低保入户走访核实情况时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讲各项民政惠民,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三是发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基层经办人员和志愿者在入户时开展宣传,向群众讲解平台的使用方法、办理程序,并现场演示办理流程,扩宽救助的申请渠道。四是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通过微信户户通工作群、朋友圈的传播优势,发动大家积极转发推广,提高群众对救助平台和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2022年以来,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受理社会救助2315件(其中:低保申请受理1015件,临时救助申请受理1267件,特困申请受理33件),办结2244件,其余正按程序时限办理。

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为2022年6月在册的41366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413.66万元。二是为加快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省市通知要求,为2022年9月在册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低保边缘人口等低收入群体42067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共计50.72万元。

全面推进低保扩围工作。为落实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关于低保扩围增效的部署和上级通知要求,区民政局采取4条措施全力做好低保扩围工作。一是在9月25日及时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业务培训会,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再培训和解读低保扩围的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政策水平。二是分组分片进行指导。区民政局从9月27日开始,采取点对点、面对面、全覆盖的方式持续深入到各乡镇(街道),为工作人员在低保扩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三是实地走访摸排。充分发动区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通过区级筛查反馈风险人员名单、乡级组织核查、村社区逐户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低保边缘家庭中未参保失业、零就业家庭、重病重残、易返贫致贫等预警人员信息,主动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四是对在保对象进行全覆盖的再排查。针对在册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进行再入户、再调查、再研判,采取户户过筛的方式,落实好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抵扣、单人施保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和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纳尽纳。

截至2022年10月底,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攻坚,全区累计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907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594人,新增特困供养对象49人,共计新增32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