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2-9-/2023-01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01-09 |
文号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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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项活动”,解决“四类问题”。开展大走访,解决应保未保“漏”和保障不到位“弱”的问题;开展大排查,解决救助政策重复享受“重”和错保问题;开展大调研,解决群众期盼“慢”和项目推进“难”的问题;开展大冲刺,解决进度“拖”和措施“短”的问题。9月以来,全市新增农村低保6946人、城市低保744人,2023年预计增加中央和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600多万元。
开展综合救助,温暖传递到位。2022年对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救助对象增发了一次100元生活补助;全市开展因疫情困难群众临时救助1757人次,支出资金83.75万元;因疫情纳入低保136人,因疫情开展社会救助共支出资金88.62万元。
巩固脱贫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认真排查民政部反馈脱贫不稳定“三类对象”,落实民政救助政策,新纳入低保2443人,新纳入特困123人,实施临时救助5208人次,纳入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2157人,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348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1250人,纳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儿童保障政策8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