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15-3-/2021-111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采购招标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文号 | 主题词 | ||
浏览量 |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监督检查结论的通知
保财采〔2021〕25号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1〕10号)部署,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山市财政局于2021年8月对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业务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抽查了你公司2020年度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签订、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采购信息公开、开标评标(谈判评审、磋商评审)资料、采购合同履约、项目档案管理等情况。经查,你公司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和岗位设置符合要求,代理业务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符合规定,基础工作较扎实,采购人对代理服务的水平、质量满意度较高。存在的问题是:代理项目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未同时发出;有的代理项目《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抽取记录》“代理机构”栏填写错误(误填为采购单位名称);有的代理项目单一来源论证抽取的专家与“论证专家条件”关于“熟悉拟采购标的技术服务指标市场情况”的要求不符(学校、医院、电视台、仪器站的专家,专业匹配性不强),项目档案缺少采购计划表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有的代理项目中标公告时间填写有误(公告时间早于中标时间),项目档案缺少采购合同公告信息;有的代理项目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请按相关政府采购法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代理业务,加强采购文件、公告文件校对审查,做好评审专家抽取把关,完善代理项目档案资料。
保山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主办:保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 网站地图
滇ICP备12002983号 滇公网安备 53050202000020号 网站标识码:5305000006 政务热线:087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