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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2-5/2024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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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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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定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推进城乡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促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战略和政策,推进现代物流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落实。

4.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6.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7.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推动全市服务贸易发展。

8.承担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职责。

9.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参与组织、安排、推动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边境经济合作区业务工作。负责外资统计工作。

10.负责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援助、边境经合、替代种植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并进行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统筹协调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全面监测分析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运行情况并进行绩效评价,推动双边经贸合作。管理我市对外劳务合作相关工作。

11.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和通道的开放和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和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工作。

13.指导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工作,分析研判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发展状况,提出电子商务、数字商务发展规划。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促进消费增长。举办边交会、美食文化节等一系列促进消费活动,做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2023年,实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17179户,较2022年底净增5800户,大力推动企业月度新入库和“工贸分离、农贸分离”工作,2023年保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66亿元,增长7%。

2.奋力推动对外开放水平提升。一是“三外”(外贸、外资、外经)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对外贸易在全省大幅下滑的情况下逆势实现高速增长,1-12月,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124.09亿元,增长94.9%,增速居全省第3,规模从全省第9提升至第5;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1669万美元,增长24%;全市对外投资企业达37户,境外农业合作和替代种植稳步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向好,“走出去”持续发展。二是“一口岸多通道”建设取得新成效。猴桥口岸列入全省智慧口岸建设“3+2”试点并启动实施,2023年12月31日商务部分上线运行。口岸(通道)客货运功能有序恢复,货运量和货运值保持“双增长”货运量和货运值分别增长81.39%和96.51%。三是现代物流实现实质新进展。2023年新增一户2A级物流企业,目前全市共有A级以上物流企业6户,其中5A级物流企业1户(保山是全省除昆明外唯一一个拥有5A级物流企业的州市),1户企业获得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资质(瑞和锦程);全市共有冷库230多座,各类冷库库容共计16.6万立方米,冷链集配中心等设施约20个,2022年-2023年共向上争取4批21个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项目、42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正在加快实施;蒲缥铁路专用线临管线开通投入使用,中缅新通道(缅甸—保山—成都)公铁联运班列完成首发,全市物流体系内联外接更加高效。

3.奋力推动电商质与量共增。推行“行业部门+党组织+服务商+农户”电商发展新模式,推动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取得较好成效,农产品网络销售持续高位增长,2023年全市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预计可完成159.6亿元,增长15%,网络零售额预计完成55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农产品网络零售额预计完成14.5亿元,增长40.6%。

4.向上争取资金取得新突破。2023年向上争取到位1.72亿元资金,增长88.1%,进一步夯实了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组织科、规划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外资外经科、商务服务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口岸管理科、电子商务与数字商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98934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89347.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931084.56元,增长74.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31084.56元,增长74.07%;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退休,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另外本年新增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消费奖励补助经费7490000.00元,保山市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89347.60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809.55元,占总支出的32.23%;项目支出14224538.05元,占总支出的67.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931084.56元,增长74.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7551.87元,增长5.58%;项目支出增加8573532.69元,增长151.7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退休,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另外本年新增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消费奖励补助经费7490000.00元,保山市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商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64809.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72278.58元,占基本支出的91.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530.97元,占基本支出的8.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商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24538.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176933.01元,通过罂粟替代种植专项资金完成替代种植相关工作开展,主要用于单位运转开支,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

2.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55635.00元,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全市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备,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40亿元以上。

3.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补助经费137454.50元,用于组织保山交易分团参加上海进口博览会,为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1个,参加120个单位290人;

4.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资招商引资活动和营商环境宣传项目资金299919.60元,主要用于支持外资招商引资活动和营商环境宣传片拍摄。

5.下达支持口岸建设相关专项资金214193.46元,主要用于调研口岸(通道)及向上汇报工作、边境调研、企业调研等工作。

6.第三批云南大通关建设奖补专项资金159996.00元,主要用于口岸运行维护、调研口岸(通道)及向上汇报工作、边境调研、企业调研等工作。

7.2022年下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302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8.保山市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积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滇西国际物流中心,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高效、畅通安全、绿色智能、服务优质”的现代物流体系。

9.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奖励工作经费189047.2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等。

10.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消费奖励补助经费749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现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

11.出口信用保险扶持政策经费283814.00元,主要用于对市内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提供保费支持,金额30万元人民币。完成30万元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额度,支持全市15户以上出口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完成承保企业出口额3900万美元以上,努力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

12.2023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推动城乡商业服务均等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县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趋于完善,农村商业服务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13.2022年限上企业培育促消费及更正下达2021年“千企冲刺”销售竞赛第一批奖补资金977783.40元,主要用于对现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

14.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7205.88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以及临聘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保费、住房公积金。

15.2022年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运转所需的接待、会议、调研、差旅等费用。

16.服务贸易专项资金52306.00元,通过业务培训,将RCEP与推动《保山市发展服务外包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行有效衔接,为今后保山推动服务贸易再上新台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89347.6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8931084.56元,增长74.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退休,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另外本年新增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消费奖励补助经费7490000.00元,保山市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541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2%主要用于商贸事务支出5355414.51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526121.29元、招商引资137454.50元、事业运行支出691838.72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774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19309.16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37055.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9845.1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0296.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2113.00;就业补助67455.88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7455.88元;抚恤210984.00元,其中:死亡抚恤21098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507.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5507.58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63950.69元事业单位医疗38300.00公务员医疗补助180080.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76.2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96.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9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37418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74189.46元,其中:口岸建设374189.46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45639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1%。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523418.40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2523418.40元;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32972.61元,其中: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32972.61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0元,决算为15673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0806.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0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9987.9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59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9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6730.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0806.7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9987.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59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安排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与RCEP成员国市场为重点的经贸促进和交流、贸易促进、洽谈等活动;二是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随着疫情政策的放开,本年度接待次数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6625.29元,增长2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0806.71元,增长408.0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649.42元,下降18.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68.00元,增长33.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根据云南省商务厅安排以及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开展与RCEP成员国市场为重点的经贸促进和交流、贸易促进、洽谈等活动;二是车辆老化,维修次数增加;随着疫情政策的放开,本年度接待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一是到日本、韩国开展与RCEP成员国市场为重点的经贸促进和交流、贸易促进、洽谈等活动;二是付缅甸开展公务活动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全力做好口岸疫情期间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工作、全力补齐电商短板促进农产品上行工作、全力推动对外贸易逐步企稳向好、全面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稳步发展、持续提升智慧口岸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以及加油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服务外包调研、市场主体企业验收、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对外贸易、替代种植工作、社会销售品零售、加快推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口岸繁荣发展、切实提高外资外经水平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商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530.97元,比上年减少30494.29元,下降4.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8626.00元,水费增加310.50元,电费增加4393.46元,邮电费减少23053.00元,会议费增加5000.00元,维修(护)费增加4654.00,培训费减少4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2000.00元,劳务费减少2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21453.07元,福利费减少64.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8350.58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912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5864.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6275.00元、印刷费20000.00元、水费1908.90元、电费19600.00元、邮电费9409.00元、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维护费8858.00元、会议费5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工会经费93946.93元、福利费895.2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87.90元、其他交通费2682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商务局资产总额1057354.72元,其中,流动资产43741.64元,固定资产1013613.0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2941.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7833.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962.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987.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962.9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962.9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