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21-020903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便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窗口注册

事项名称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窗口注册

办理材料

(一)个人用户

1.本人身份证明 ■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2.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 ■原件1份 车辆管理所领取。

(二)单位用户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下同)、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2.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 ■原件1份 车辆管理所领取。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

实现方式:即来即办。办理时限: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用户窗口注册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腾冲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腾冲市石头山腾冲经济开发区怡德路10号);龙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320国道旁交警大队);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友甸南路55号);施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甸阳西路004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