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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 | ||
姓 名 | 王*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
信件内容 | 请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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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两人2寸合影3张;(4)若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异”或“丧偶”,还应提供本人的离婚证(法院起诉离婚的提供判决书)或丧偶的死亡证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应当出具:(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当事人双方2寸合影3张。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1)本人的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3)当事人双方2寸合影3张。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3)当事人双方2寸红底版合影3张。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您也可以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一)保山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保山市的居民与外国居民、港澳居民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政务服务中心B座3楼(市民政局窗口)联系电话:0875-2127695。 (二)隆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传媒大厦政务服务中心B座1楼(隆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0875-2229173。 (三)施甸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振兴路016号 联系电话:0875-8127205 (四)腾冲市婚姻登记中心 地址: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南诏小区193号(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联系电话:0875-5165832 (五)龙陵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龙陵县金溪路1号(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7号窗口) 联系电话:0875-3126790 (六)昌宁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滨河东路4号 联系电话:0875—7120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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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保山市民政局 | ||
处理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