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隆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让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换上了“新颜值”。
高点定位抓谋划重落实
隆阳区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放在农业农村工作首位,形成“谋划一张图、落实一本账、考核一把尺子”的工作机制,纳入“千万工程”重点推进。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出台《隆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项目化、事项化、清单化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目标和年度任务,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挂图作战,靶向发力。
同时,抓实工作责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对表作战,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落靠。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实行月通报、年考评,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比工作标准、比推进效果、比完成质量,在全区形成奋力赶超、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
全面推进促提升展新颜
隆阳区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为引领,切实抓好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绿美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带动全区村容村貌不断提升。
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总体要求,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为民办事解难题的重要工作抓实抓牢。充分考虑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地域特点,选择适宜模式,高效推进改建农村卫生厕所,自2019年以来,累计改建农村卫生户厕88274座、农村卫生公厕554座,所有农村行政村实现至少1座卫生公厕全覆盖,百姓真正得到了实惠。
分类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推行纳管与就地就近治理模式,距离城市污水处理厂较近且具备地形条件的乡镇镇区,优先采取纳管模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距离较远的,就地就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项目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15个乡镇中有10个乡镇建成集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个乡镇实现与城市共享。截至目前,全区乡镇镇区生活污水设施覆盖率达93.33%;实施隆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以东河流域周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传统村落集中区和重大政策实施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政府主导、乡镇实施、村级参与”的原则,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因地制宜,根据距离城市处理设施距离、准运时间及村庄人口等条件科学选择治理模式,依托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收转运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13个乡镇与城市共享处理,2个乡镇已建成了热解或带尾气处理的无害化焚烧设施。通过项目建设,配置转运车辆,提升垃圾收集转运能力,逐步扩大与城市共享处理范围。采取简易处理的乡(镇)镇区、村庄,按照“将简易治理提升到有污染控制措施的有效处理”目标有序推进建设。截至目前,全区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1.51%。有污染控制措施的设施未覆盖村庄生活垃圾均采取简易处理,并得到有效落实。
持续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1档达标成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聚焦农民主体、农民参与、农民满意,组织清洁村庄健康生活科普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生活习惯。健全实用、管用、好用的村规民约,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合理设置保洁员,实现每个村庄1名保洁员全覆盖。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多措并举,发动群众形成合力、挖掘潜力、集思广益,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建成省级绿美乡镇3个、省级绿美村庄9个、市级绿美村庄501个,累计利用空闲地改造小花园3815个;动员农户改造提升小菜园5264个、小果园1967个;累计完成绿化面积23.43万平方米、植树5.68万株。
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全区农村基本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带来的健康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显现。美丽村庄、绿美村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村庄环境卫生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