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委编办紧扣政策宣传、审核把关、监督检查3个关键环节,抓实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问效全链条管理,着力构建闭环工作体系,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聚焦事前宣传引导,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编委会以及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学习内容,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场次,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三会一课”等学习载体,常态化开展政策业务研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学、专题研讨3种形式,推动全办干部吃透政策条款、熟练掌握审批流程、严格抓好落地执行。每年组织业务研讨10余次,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政策素养和实操能力。
聚焦事中审核管控,从严规范审批流程。健全多部门联审联动机制,严把机构编制事项前置审核关口,印发《昌宁县机构编制管理联席工作方案》,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凝聚编制共管合力。严格执行编制使用通知单制度,依托联席会议机制严把人员入口,坚持凡招必审、凡进必核,每年对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用编计划开展联合审核。严格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批程序,对部门申报事项开展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综合论证,严格按照“动议、论证、审议、审批”流程提交编委会议研究决策。动态更新完善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做到机构设置、领导职数、人员信息实时更新、数据精准,为科学决策、资源统筹、监督核查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聚焦事后监督问效,严守编制纪律红线。严格落实《昌宁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3项配套制度,将部门“三定”规定落实、职能履职、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等内容纳入常态化监督清单,每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同步推进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纠治。深化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联合核查机制,及时排查纠治机构编制领域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守住机构编制刚性底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