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昌宁县组织开展为期20天的“林草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草原、湿地的保护意识,推进林长制工作深入开展。

宣传活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各林场共同组织开展,分别到昌宁右甸河省级湿地公园、卡斯兰山水库、河西水库、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漭水沿江湿地及各乡镇、村(社区)集镇等地进行宣传。充分把握群众相对集中的时间节点,通过播放音频、车载喇叭、现场解答、悬挂横幅、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林草法律法规,现场解答保护森林、草原、湿地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加深对森林、草原、湿地多功能效益及生态价值的了解,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草原、湿地和防火的意识。共悬挂宣传横幅22幅,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发放环保宣传袋、围裙等宣传品5000余份。

“我们沿江村森林资源丰富,而且有千亩高山湿地,这几年来在林业部门的大力宣传与保护下,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这些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在接受宣传教育后,漭水镇沿江村村民于光春说,“今后我们会全力支持配合好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天堂国有林场一直将森林资源保护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牢林政管理、森林防火、草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辖区内各护林点实现共同巡护、交叉巡护和信息共享,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深入周边村寨,面对面向林农宣传“林草湿”法律法规,生态保护成效显著,2022年成为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天堂管护所副所长李杨说:“我们将守护好天堂山美丽生态、传播好天堂山美丽声音、成就好天堂山美丽事业,走出一条独具特色、保护特色、发展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活动宣传使森林草原防火、林草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意识,激发参与保护自然环境的自觉性,为昌宁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保护自然资源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江边国有林场职工杨方超表示:“江边国有林场肩负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我们将持续以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巡山力度,全力营造全民大保护、大发展、大共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