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昌宁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专题研究“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工作,对10个专项行动再分析、再研究、再安排,全力推动“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落地落实、见形见效。

县委书记杨斌斌主持会议并作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范正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字庆明、县政协主席夏红军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最彻底的自我革命、一体推进“三不腐”、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推动昌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在纪律作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10个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强调,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任务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个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在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上,聚焦重大任务,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开展监督;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上,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上,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让党员干部敢担当、敢干事;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上,坚决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惠民行动”上,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施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上,牢固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在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上,以强有力的正风肃纪反腐;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上,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在重大项目审批“阳光行动”上,优化调整审批(许可)事项,大力推行“一网通办”;在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上”,丰富正风肃纪反腐宣传载体,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会议要求,各专班负责同志要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严管所辖、严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责任;牵头单位要主动扛牢责任,“一把手”要亲自研究谋划、统筹协调、推动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将清廉建设融入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高质量完成“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各项工作,让建设成果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