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2024腾冲科学家论坛期间腾冲市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4腾冲科学家论坛期间腾冲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低慢小”飞行物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4年12月5日00∶00—2024年12月9日24∶00期间,对腾冲市全市范围内所有无人机、航模等“低慢小”飞行物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除经论坛现场安保指挥部审核批准使用外,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飞行物在腾冲市范围内进行体育、娱乐、广告性等飞行活动。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四、本通告所称“低慢小”飞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穿越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类型飞行物。
五、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及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因违规飞行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人还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