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备注 | |
1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牵头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三条;《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协同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1.企业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检查;2.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3.道路危险货物车辆技术状况检查;4.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检查;5.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6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检查;协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不同行政部门对同一对象“综合查” |
协同部门1 | 市应急管理局 | ||||||
协同部门2 | 市公安局 | ||||||
协同部门3 | 市市场监管局 | ||||||
2 | 运输企业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安综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 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 交通运输企业 | 交通运输部门对同一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事项“综合查” |
协同部门1 | 市交通运输局 海事航务科 县级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
协同部门2 | 市交通运输局 综合运输科 综合执法支队 县级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 |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检查 | 道路运输企业 | |||
3 | 公路建设、经营企业综合检查 | 牵头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安综办 县级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 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 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 交通运输部门对同一对象实施的多项行政检查事项“综合查” |
协同部门1 | 市交通运输局 综合建设科 县级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十一条,《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第三条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检查 |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 | |||
协同部门2 |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管理科 县级交通运输局 |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十五条 | 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检查 | 公路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单位 | |||
协同部门3 | 市交通运输局 地方公路管理处 | 《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云南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云交规〔2020〕3号) | 高速公路造价管理 | 在建地高网项目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