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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202503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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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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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切实强化法治学习,印发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建立常态学习机制,通过周一例会和举办专题讲座、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618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党内政策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云南个旧交通执法人员“碰瓷式”执法警示案例,并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进行解读。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从理论、实践、历史、世界4个方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全力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公开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2024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已报告市政府相关情况说明。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注重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和参谋顾问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9份,参与评查案卷53件,开展专题法律培训2次,参与处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34次。三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根据市政府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第三类一般政策性文件入库的工作要求,梳理2021年至2024年出台的第三类文件,完成3份文件入库。2024年修订规范性文件1份,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5份,均已备案、公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418日上午,在市政府组织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交通运输局与其他4个部门作了补充发布,展示了法治交通新成效,回答了老百姓关注的新业态相关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有诉必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度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未接到司法、纪检监察建议。五是落实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122日,在“宪法进机关活动”中组织新任职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六是规范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今年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后,经分析研究,《云南省交通运输高频违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能满足我市目前工作需要,不再细化量化,直接适用。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适用<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定>的通知》(保交法制〔20248号)。七是建立严格办案程序、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执法案件监督,按季度通过执法系统对各执法单位案件办理情况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保山市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涉企检查计划项目16项,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市司法局备案。2024年已按照计划对16项检查计划项目中的542户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做到“有事服好务,无事不打扰”,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运用国家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保交法制〔20244号),明确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比例、频次。八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开展了2024年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5期“交通执法大讲堂”,市交通执法支队和各大队以队列训练、指挥手势训练等为主组织开展了20次队伍整训活动和50余次专题集中培训。九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抽调5县(市区)法制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各1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经验丰富4人、局相关科室3人、邀请法律顾问1 人,组成18人的评查专家组,并由局法规科3人组成综合统筹组,统筹各组开展评查。按照单位案卷数大于10卷抽50%,小于10卷抽100%的比例,共抽取案卷41卷(其中行政许可31卷;行政处罚10卷)。集中抽查评查结果为:优秀(95及以上)23卷;合格(80-94分)18件卷。以案卷评查为契机,以评促学,加强业务交流,推动执法文书规范。

(三)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书记、局长陈重润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保山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发了“2024年法治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严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奋力推动交通法治建设,726日,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陈重润同志进行了现场述法,市委杨军书记进行了点评。

(四)抓实本行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510日印发了《保山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保交法制〔20245号),全市交通执法机构结合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整治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坚持“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在办公场所和微信公众号张贴和发布了专项整治通告,持续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期间全市交通执法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工作,共召开工作推进会17发放调查问卷677份。通过采取自查自纠、案卷评查和梳理案件、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本地区、本系统和执法人员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自查自纠列出4个问题,问题主要涉及音像证据规范、执法音像全记录落实和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等方面,已全部列出措施整改到位。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交通执法、案卷制作、信息系统等培训为重点,精心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并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三是全面实施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和落实说理式执法。2024年,全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104人次,检查道路运输车辆20235辆,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1186起,查处非法客运案件53件,向其他州市部门抄送货运车辆、货车驾驶员违法违规相关信息67条。在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中,认真贯彻落实“减免责清单”制度,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共实施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案件共151件免予行政处罚,涉及金额151000.00余元。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组织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目前,市直交通执法机构在职在岗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为100%,并已全部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多措并举打造普法新模式。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牢“事前普法”和“事后教育”,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普法新模式,2024年度普法典型做法被省交通运输厅选报交通运输部。线上利用公众号平台开展“以案释法”9次,发布典型案例9个,制作《施甸交通执法大队集市普法》和《腾冲交通执法大队高速桥下空间一路多方齐抓共管》等2个短视频宣传片。线下开展普法宣传“三进”活动。共组织普法宣传进企业147次。“进社区、进农村” 上门普法宣传,共组织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38次。组织普法宣传进校园8次。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深度”和“温度”,各交通执法机构结合案件实际,一方面在调查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针对违法当事人有针对性开展法律宣讲,结合典型案例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一方面,通过定期对被处罚当事人上门回访,讲解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引导当事人主动合规,真正达到消除违法行为滋生土壤的目的,2024年截至目前对300余名案件违法当事人开展了普法教育。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思维僵化,模版思想和应付思想仍然存在,不能根据案件实际思考调查处理思路和撰写内容详细、用语准确、逻辑合理的执法文书,在制作文书过程中习惯性复制粘贴不注意核对,导致文书后期发现存在错误。致使在市司法局于6月份组织的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交叉评查中有1件不合格卷。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办案中凭经验办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识和能力不足,执法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对行政执法方式研究不够,办法不多,对现有法律不了解、不会用、不敢用,对新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研究不深入,对于新科技手段、系统的应用能力不足。

(三)行业普法手段仍然较单一。目前行业普法宣传手段与新媒体结合不足,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和易传播的内容,接地气不足,社会知晓率和传播率不高。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开展案集中评查,以评促学以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以组织集中案卷评查为手段,结合交通运输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司法局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和司法厅对保山市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组织对各大队2024年办理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执法文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查缺补漏,逐步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大力推行执法办案“错题本”。收集过往纠正案件下发的标准规范编制执法办案“错题本”供执法人员参考学习,同时要求各大队、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交叉评查和自查案卷过程中编制个人“错题本”和大队“错题本”,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办案。三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结合市交通局修订公布的权责清单,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在交通运输部和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基础上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进行公布。四是开展经常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执法系统中执法案卷的常态评查,对案件进行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交通执法大讲堂”、作风整训、年度常态化培训等,注重实战水平提升和队伍作风整顿,以小切口抓大整改,确保队伍建设抓细、抓实、抓常。二是结合常态化查纠整改要求,聚焦过罚失当、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明察暗访、案件回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查纠整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及时调查核实、督查督办。三是将执法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各交通执法机构每月开展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活动,结合辖区执法工作实际召开座谈会、法律咨询会、业务指导会等,为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提供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饮水、如厕、乘凉、充电等休憩环境和暖心服务。面向社会主动发布各类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常态化组织开展执法服务活动。

(三)丰富普法宣传手段。一是积极向全省先进地州学习,积极探索普法宣传新模式,主动融入新媒体、新平台,真正让普法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二是持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继续抓牢法治宣传工作“线上线下”“事前事后”全线贯穿,结合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工作重点,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实现与管理对象、群众的“零距离”沟通,有效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打通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