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
(一)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1999年10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定义的主要技术要求:⒈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⒉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⒊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二)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2019年4月15日实施,代替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定义的主要技术要求:1.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2.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者等于55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⒊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三)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如若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
超过上述规定的国家标准但不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超标电动自行车。
二、何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182号),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记载,并发放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号牌(“白底红字”)和行驶证。
三、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的有效期
根据《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规定,申领“白底红字”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有效期不超过4年。2019年6月15日(含)前申领了“白底红字”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过渡号牌和行驶证已于2023年6月15日到期。
四、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途径
鼓励广大车主主动置换和报废,可以依法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或将车辆交具备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拆解、报废等方式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