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0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督查检查
  • 发布日期
  • 2018-10-26
  • 文号
  • 第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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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通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到5个乡镇、5个社区、4所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所敬老院、5所市(县、区)级“儿童之家”及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对妇女儿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注重加强领导,在政策、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各有关部门履职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关心、重视、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各级妇儿工委办在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方面的工作本领进一步增强,监测评估工作开展进一步规范。

(一)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责任明确,高位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大局,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各县(市、区)将学习贯彻第六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及妇女儿童重难点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隆阳区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统筹谋划。施甸县召开了妇女儿童重难点问题专题会议。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及时召开了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工作要求,将省、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真正传达贯彻到基层。二是督查制度得到落实。隆阳区、龙陵县、施甸县形成了政府督查工作机制,每年由政府督查室或“两办”督查室牵头对妇女儿童工作开展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三是工作经费得以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情况下,依然加大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的投入。隆阳区、昌宁县多年来均按照人均1元拨付妇女儿童工作经费,隆阳区还专门拨付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6万元。腾冲市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8万元。龙陵县2018年实现了按照人均1元拨付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的目标;施甸县工作经费由以前的5万元增至8万元,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四是政策支持更加有力。制发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特别将儿童之家建设、妇女儿童健康和受教育等问题纳入了民生项目加以推动。隆阳区、龙陵县将儿童之家纳入了各县(市、区)精准脱贫项目,隆阳区还制定了每年的推进目标任务,并为芒宽乡新光村儿童之家解决了1名公益岗位管理人员的问题,为突破难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两个规划”实施情况

各县(市、区)均能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认真开展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儿童之家建设、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等重难点指标有一定突破,指标达标率逐年提高,“妇规”达标率均在70%以上,“儿规”达标率均在80%以上。一是监测分析工作逐步扎实。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计部门牵头做好监测统计及分析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监测统计表更加规范,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评估报告质量有所提高。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估工作,隆阳区、龙陵县组织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施甸县开展了监测评估培训,为写好评估报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重点难点指标有所突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难点指标的调查和分析研究,推动了多年来一些难点指标得到突破和进展。特别是隆阳区增幅较大,妇女常见病筛查由2016年的12.72%提高到2017年的50.57%,提高了37.85个百分点,提前达到规划目标;儿童之家由2016年的14所提高到2017年的47所,增加了33所,其他各县(市)也在逐年提高。

(三)妇儿工委办职责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做好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积极向政府汇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如在开展“两个规划”示范创建和儿童之家建设过程中,妇儿工委办加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隆阳区、龙陵县推动政府通过设置公益岗的形式帮助大部分儿童之家解决了专人专管的问题,联动扶贫办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全县(区)扶贫攻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等。

(四)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两个规划”示范工作取得新进展。大部分县(市、区)都能按照市级示范建设的要求来开展示范工作,并且培树了一大批新的示范点,特色亮点凸现,在发挥示范作用方面成效明显。二是痕迹资料管理规范。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痕迹资料规范完整。如基层工作点辛街乡、永昌街道的有关资料完备,图片资料管理规范,各种活动、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在痕迹资料中均得到较好的体现。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强化。大部分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非常明确,在政府工作中真正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去统筹安排和部署,从上至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而一部分县(市)还存在着政府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思想上还存在着妇女儿童工作是妇联责任的认识,导致在工作开展中重视及支持力度不够。如妇女儿童工作没有纳入政府督查,政府主要领导未出席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第六次云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未纳入政府常务会议,个别县至今尚未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二)监测评估工作需进一步做实。一是表格不够规范。除隆阳区外,其他县(市)监测统计表都存在着小数点不准确、指标单位与填报要求不一致的现象。二是数据存在一定误差。由于统计人员对指标的理解和部门统计口径不一致,使部分指标如两癌死亡率/患病率、成人识字率、青壮年文盲率、县(市、区)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或配备率、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等有关指标误差较大。三是达标判断还不够准确。部分县(市、区)对“两个规划”指标达标判断不够准确,导致指标达标出现较高或偏低的现象,特别是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个指标,施甸、昌宁县均判断错误。四是监测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评估报告虽然问题分析深入,但对策措施却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有的缺乏分析,问题和对策较为宏观,没有达到评估的目的。五是指标达标存在共性的难点。出生缺陷发生率、儿童之家建设、村委会主任女性比例、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等指标仍然是各县(市、区)规划中达标难度较大的指标。六是“两个规划”指标达标率总体偏低。“妇规”达标率最低的还处在70%左右,“儿规”达标率最低的还处在80%左右,达标任务较为艰巨。

(三)示范创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示范点的选择不够科学。除隆阳区紧紧围绕“两个规划”示范创建要求来开展示范工作外,其他县(市)在统筹考虑方面有差距。如龙陵县申报的示范乡镇--龙山镇,该镇除白塔社区妇女儿童工作有特色外,卫生院、学校都没有亮点;腾冲市、昌宁县示范乡镇辖区学校、卫生院都具有明显的特色,但社区儿童之家亮点不突出;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小学有亮点,但敬老院较为一般。二是工作创新不够。县(市、区)在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中均存在创新不够,从而出现了新培树的示范点特色不明显,“老点”提升不够的问题。个别县(市、区)还存在着对示范创建工作认识不清、缺乏有效措施、点上和面上的工作停滞不前的状况。

(四)业务员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各级妇儿工委干部更换频繁,加之基层妇儿干部身兼数职,从而导致在业务能力方面有差距。表现为:一是监测评估工作中出现了各种错误;二是对儿童之家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在指导基层创建儿童之家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与阻力,造成儿童之家场地和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三是协调联动方面有差距,部分妇儿工委办由于工作方式方法的问题,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造成工作推动难度较大;四是各县(市、区)都存在总结不全、提炼不足、宣传不够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把实施“两个规划”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重要职责来抓,把重难点指标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规划,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情况汇报,在政策保障、项目扶持、人力支持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各有关部门要把规划的实施与部门工作相结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帮助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问题。

(二)进一步做实监测评估。要采取措施,加强监测队伍能力建设,为做好工作提供保障;要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口径,确保来源于部门的每一项数据真实可靠;统计部门要严把统计关,对每一项指标进展及达标情况认真分析其原因,认真撰写监测分析报告,为开展评估提供详实依据。要在聚焦重点难点狠下功夫、狠抓落实,补齐短板。对已完成的目标,要在巩固提高的基础上有新突破;对“十三五”期间的短板指标,要认真梳理,逐一分析,细化路线图、时间表,制定有力举措,确保弱项指标和薄弱环节迎头赶上、全面达标。

(三)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办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对基层妇儿工委工作的指导,按照市妇儿工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的通知》(保市妇儿工委字〔2018〕12号)要求,加强对示范点的管理,加强工作创新,不断赋予示范点新的服务内涵。通过示范创建,真正形成以点带面,遍地开花的局面。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和系统实际,突出特点,采取措施,切实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

(四)进一步提升履职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特别是社会领域专业人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等参与妇女儿童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要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同时,要加大对基层和成员单位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力度,助推“两个规划”的实施。市妇儿工委办要强化调研,加强指导,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