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科学开展“四规合一”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5〕18号)精神,为切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多规合一”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保山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 松 市长
副组长:何 伟 常务副市长
成 员:张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段其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研究室主任
段生荣 隆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茶春桥 水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赵碧原 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主任
姜 明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徐鹏声 市规划局局长
左光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志胡 市工业信息化委主任
杜春强 市财政局局长
杨国满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文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德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彭小庆 市水利局局长
段生维 市农业局局长
张 明 市林业局局长
艾怀森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穆快昌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东伟 市审计局局长
万 青 市环保局局长
吕兆杰 市统计局局长
温仕红 市旅游局局长
李秉琦 市法制办主任
李 安 市地震局局长
杨 先 市气象局局长
李康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丁自生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 明 市规划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领导保山中心城市“多规合一”工作,全面组织实施“多规合一”各项具体工作,并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伟担任总召集人,负责“多规合一”具体工作推进中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和解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局长徐鹏声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相关科室抽调,主要负责贯彻和落实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意见,处理日常事务,推进“多规合一”具体工作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