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名侯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名侯因年龄原因,要求辞去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杨名侯同志辞去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赵伟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保国的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彦霓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黄灿洲为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处级);
任命叶超社为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彭自华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军的提请:
决定免去朱宏春的保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鹏声的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徐鹏声为保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段登位为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伟的提请:
任命马锐林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自宪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的提请:
免去高云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张武怡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李贵平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孙贤宗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罗绍贵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陈玉华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武凡荣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李茜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娄广文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苓青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6年10月28日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的提请:
批准免去张苓青的隆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娄广文的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夏润光的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李茜的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