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接待处关于李艳涛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接待处各科、服务中心: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人事任免批复》(保政办党组复字〔2016〕11号)通知精神,经市接待处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任命:
李艳涛 任保山市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保山市接待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