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精神,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一是要深化对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认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设立,目的是完善责任政府建设,实现科学决策,提高政府制定政策的质量,有利于强化权责一致、强化依法决策、强化决策评估、强化责任追究。二是要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规范决策水平。增强重大事项依法决策规范决策意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严格程序,确保行政决策机制科学运行。三是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贯彻的措施办法。2016年5月,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此次又出台了《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全市政府系统务必学习好、把握好、贯彻好。市监察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保山实际抓紧制定保山的贯彻落实办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持续不断、持之以恒、警钟长鸣、拧紧发条。一是要认真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要科学谋划和制定2018年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对照要求,及时总结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提前谋划思考2018年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四是要扎实开展纪律规矩教育,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严守纪律,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切实强化“四个服从”,全面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旗帜鲜明地反对“七个有之”。五是要扎实抓牢作风建设,从严从紧从细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果。六是要持续深化权力规范运行,科学构建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阳光政务”体系,着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强化公共资源交易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任职回避等制度。七是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继续巩固和强化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坚持“一案双查”,强化执纪能力建设、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严格行政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