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残疾预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社会战略”。2016 年8月25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12 月26 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 年)》,明确了全国、全省“十三五”期间残疾预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措施。2017年2 月27 日,国务院公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从制度层面促进我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从保山实际看,尽管这些年来,在预防并控制残疾发生发展方面取得不小成绩,但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新型城镇化加快、生态环境压力持续加大,我市进入残疾人口规模增大、结构变动、风险提高的关键时期,残疾预防形势依旧严峻。一方面,遗传性、先天性残疾有待进一步控制,慢性病、精神障碍、意外伤害等致残风险在显著增加,残疾现患率、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另一方面,残疾预防知识缺乏、预防体系不健全、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迫切需要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残疾预防领域的专项政策文件,统筹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残疾、消除残疾,更好地推动健康保山建设,以全面健康成就全民小康。
二、起草过程
在市政府残工委的领导下,市残联承担起草工作。在深研、吃透《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精神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我市残疾预防工作重点,将残疾预防工作融入各部门职责,起草形成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之后,征求了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32 个市直部门意见,采纳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于今年3 月16 日,报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三、关于《行动计划》
《保山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基本参照《云南省行动计划》的体例框架,针对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致残危险因素,提出了2016—2020 年期间,我市推进残疾预防工作的4 大重要领域,明确了17 个方面的有效措施。在总体把握上,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精神,又立足保山实际因地制宜。一是突出儿童优先,增加了残疾儿童筛查范围。根据十八大提出的“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以及今年国家颁布、实施的《残疾预防与残疾康复条例》要求,提出将“0—6 岁肢体、视力、听力语言、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筛查列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是提高了相关工作指标。结合我市开展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将省提出的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三是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增加了“加强普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四、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策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支持政策、加强科学研究、加强宣传教育等6 个方面来切实保障残疾预防工作的顺利落实。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建立由市政府残工委统筹领导的综合性、跨部门残疾预防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全市残疾预防工作。在健全完善政策保障制度方面,要求加强残疾预防重点工作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残疾预防工作投入机制。在完善服务体系方面,要求以基层为重点,改善设施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体系。在优化政策支持方面,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预防工作,完善相关保险产品,提高残疾预防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在加强科学研究方面,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残疾预防领域的横向联系与合作交流,建立社会化、多领域的残疾预防信息化平台,提升残疾预防大数据利用能力。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强调普及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丰富多样的健康促进活动,引导市民全面提升健康意识。《行动计划》的出台只是我们工作的起点不是终点。下一步,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将根据任务清单,按部门、按分工、按年度、按节点对各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以白皮书等形式通报本市残疾预防工作进展情况,2020 年实施终期检查。各县(市、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定期向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落实一批重点干预项目,负责做好本地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