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7日)上午10:00--11:00,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少华与同事一同做客《保山阳光政务》直播间,以“推动法律政策落实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为主题,围绕“优待证申领、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拥军优抚”等内容,与大家互动交流,回复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
你想了解的热点问题:
1、今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完成哪些重点工作任务?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少华
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为主线,以退役军人为中心,适应和习惯在过“紧日子”条件下推动服务保障升级,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主要做好6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解决好“从有到优”的问题。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精确摸清退役军人的需求,坚持分类施策,提升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二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素质,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力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推动退役军人体面就业,稳定就业。
三是大力营造尊崇尊重氛围,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英烈精神,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形成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四是积极服务军队备战打仗,健全安置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安置任务,发挥好“双拥”平台作用,更好的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
五是推动法律政策落地见效,抓好“十四五”规划实施,切实打通落实“最后一公里”。
六是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解决问题作为实践的重要标准,让广大退役军人系统干部找准工作着力点,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上。
2、持优待证可以享受到哪些方面的优待服务?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蔡石富
目前,持证人凭优待证可以享受四方面的优待:一是国家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主要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二是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三是各地提供的面向本地或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四是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3、保山市对于发放优待证有什么具体安排?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蔡石富
目前,保山市成立了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保山市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待证申领的各项工作。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照“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原则和“2022年年内完成存量对象的申请受理和制作发放,2023年开始转入常态化”的目标,有序开展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熟悉政策流程及优待证建档立卡和申领工作。
4、要达到哪些条件才可以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军休科科长 钟承明
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范围,是指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军官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主要沿用《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担任军官满16年、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规定,并对从优秀士兵中选拔生长军官、直接招录地方高校毕业研究生、特招地方专门人才等来源渠道的军官,增设了相对合理的适用条件。军士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适用条件,主要根据军事士政策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明确为担任军士满16年(服役满18年),或者晋升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这样设置,既契合新的军士制度改革方向,有利于牵引技术成熟骨干长期服役,在黄金年龄段为部队多作贡献,又能够确保享受政策人员具有一定规模,避免条件过高造成政策效用低的问题。同时,考虑到大学毕业生军士、招收军士,由于高定军衔,有的未达到担任军士16年的条件就要退役,因此适当放宽了这类群体的年限条件。
超过50周岁且可以作退休安置的;因伤残可以作退休安置或者经医学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被开除党籍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不宜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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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山对于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具体政策是什么?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军休科科长 钟承明
2021年底,保山市6部门联合印发《保山市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试行)》,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市及县(市、区)国有企业定向招录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计划、对象、条件等进行明确,激励更多高素质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办法》明确,从2022年起,保山市每年将按当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数的5%定向招聘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并共享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参加市、县(市、区)两级所属国有全资、独资企业公开招聘职工时,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服役期间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再加5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6、退役军人随迁子女上学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有没有什么优先保障?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蔡石富
做好随迁子女转学、入学问题,有利于更好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退役军人保障法》第29条第4款明确了退役军人随迁子女转学、入学的相关保障措施:一是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随迁子女的户口随退役军人迁移后,达到入学年龄、满足入学条件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安排其在户口所在地内(迁入地)就近入学;满足转学条件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帮助其确定转入学校,并办理转学手续。二是对参战退役军人,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优先保障。
7、优待证有没有使用年限?需不需要年审?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科长 蔡石富
优待证没有使用年限。但是,由于优待证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按照银行规定,借记卡有一定的有效期。有效期到期后,持证人应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换领申请。各合作银行的有效期标识印制在证面上。此外,《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收回优待证的情形,如果持证人出现相关情形,需要收回优待证。
优待证不需要年审。但是,为及时更新持证人信息,实现精准管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与同级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生存、婚姻、社保等信息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