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307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复
  • 发布日期
  • 2023-07-19
  • 文号
  • 保政复〔2023〕28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定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将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批准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退役请202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确定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二、请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发》等法律法规规定,指导腾冲市人民政府健全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机制,落实落细管护责任,挖掘整理英烈事迹,宣传弘扬英烈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引领示范作用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37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