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6〕128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更好地为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气象事业面临的形势
(一)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气象事业发展迅速,气象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先后建成气象卫星综合运用业务系统、气象信息电话自动答询系统、6个PCVSAT接收站、4个标准自动气象站、32个乡镇自动气象站、1个静止气象卫星资料接收站、1部L波段测风雷达、1个GPS/MET水汽遥感探测站、气象宽带网络、兴农信息网等,使保山气象整体实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在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从保山气象事业的整体水平与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看,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未形成,信息网络系统不健全,信息共享及应用能力薄弱;二是气象现代化建设落后,公共气象服务及应急预警体系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整个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迫切需要。保山地处低纬高原,每年干旱、洪涝、冰雹、大风、雷击、泥石流滑坡、低温冷害、暴雨等气象灾害种类多、范围广、突发性强、频率高,气象灾害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的80%以上,对粮食、烤烟、能源、水资源、旅游、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构成严重威胁,严重制约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发展气象事业,不仅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审视天气和气候问题,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待气象工作,站在时代前列谋划气象建设,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加快气象事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快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四)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十一五”时期,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和布局,大力加快自动气象观测网、天气雷达、雷电监测网和农业与生态气象观测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抓好100个布点到全市乡(镇)一级的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主要江河流域、滑坡泥石流高发区、重点旅游区、优势特色农业区、主要工业园区等气象自动站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10个土壤水分和干旱自动监测站;新建保山数字化天气雷达;建设10个雷电自动监测站。
(五)健全气象灾害预测预警应急体系。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快保山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强化对干旱、洪涝、地质灾害、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建设车载式移动气象台,加强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现场的监测、调查、鉴定和影响评估能力,提升山洪地质灾害、洪涝、冰雹、干旱、森林火灾、病虫害防治等自然灾害和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防御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市级资源集约、标准统一、数据规范的气象及相关的灾害信息数据中心,推进大气、水文、环境、生态、农业、林业、地震、国土资源等灾害资料与信息的充分共享与利用。
(六)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水平服务能力。逐步建立灾害性天气临近、短时预警预报业务系统,拓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气象灾害预警业务能力,提高短期气候预测水平。大力发展农业、水文、交通、旅游和城市环境气象预报业务,重点加强农时天气、森林防火、雷电、人工增雨防雹、重大工程建设等专业预报,丰富气候预测预报产品。各级政府要把公共气象服务系统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加快连接省级的市、县两级气象可视化会商系统和信息网络建设,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和精细化需求。电视、广播、通信、报纸等媒体要依法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逐步形成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七)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完成人工增雨、防雹等固定作业点的基础设施、通信、防雷、安全规范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地建设和完善增雨、防雹减灾体系,加强监测、管理、指挥等系统的基础设施,建立作业效果科学评估系统,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人工增雨、防雹在抗灾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加强对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根据农业、林业、能源等行业对气候资源利用的不同需求,积极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研究,制订全市高精度的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和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必须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确保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
(九)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生态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开展农业气象预报、农林重大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预报,完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快建设覆盖乡镇的兴农信息网;建设免费发放到农民用户的保山气象兴农短信网,及时传递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的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和对农民有实用价值的各种适用技术和信息。加强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充分利用有利气候条件,科学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高效、外向、生态农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由市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以市级气象主管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协同,认真组织编制“十一五”时期保山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点是人工影响天气发展、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观测系统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做到统一布局、共同建设。
(十一)建立稳定投入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气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建设项目要纳入计划和财政预算,落实配套经费。各级财政要随着财力的增长,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支持力度;基本建设投资也要努力增加对气象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继续关心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基层气象台站改善工作设施和生活条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解决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性补贴,各级政府要按当地标准给予解决。
(十二)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制定气象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教育培训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进一步优化气象人才队伍结构和布局。切实发挥气象事业主力军作用,艰苦奋斗,努力创造,站在时代前列高起点谋划气象事业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
(十三)健全领导负责制度。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将气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行政领导任期内的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细化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关心重视和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将气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气象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气象事业发展,努力形成促进气象事业发展的合力。
(十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的保护力度。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理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加强气象行政执法,强化气象执法监督,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公共气象信息传播、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以及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探测、空飘氢气球等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将气象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范围,积极开展气象法律法规和气象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气象知识,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气象、关注气象、支持气象,为气象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OO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