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6_A/2015-12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发
  • 发布日期
  • 2015-12-24
  • 文号
  • 保政发〔2015〕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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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5﹞6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5﹞68号)要求成立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普查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市财政局、市农业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农业普查工作。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各级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要帮助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好各类设备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处理设备 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经费保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卫星资源,准确测量全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保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丁昌吉  副市长

副组长:李亚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吕兆杰  市统计局局长

        王美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沈云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兰子国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员:杨杰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双福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杨文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虞  凯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常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龙维熙  市水利局副局长

        蔺汝涛  市林业局副局长

        许  强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易永建  市统计局副局长

        汉赤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家才  市研究室副主任

        张有华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春艳  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副队长

        王卫谦  保山军分区后勤部副部长

        孙志敏  武警保山市支队后勤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兆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易永建、汉赤明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