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0-07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文号
  • 保政发〔2020〕15 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规范地保护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共 32 项),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贡献。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保山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