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1-032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文号
  • 保政发〔2021〕3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保政发〔2020〕1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补充通知》(保政发〔2020〕14号)的基础上,对部分副市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宋光兴副市长 增加联系保山军分区,驻保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等单位。

王文生副市长 不再负责民族宗教工作。不再分管市民宗局。不再联系保山军分区,驻保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等单位。

张云怡副市长 增加负责民族宗教工作。增加分管市民宗局。

市长、其他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仍按保政发〔2020〕13号、保政发〔2020〕14号文件执行,请按此联系工作。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