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2-012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 保政发〔2022〕2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邯英等同志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2021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保山建设,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继承和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为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2021年1月14日,腾冲市西源街道马常社区居民王邯英、杨学力、王云泽、段生锁、杨生常、孙永梅(腾冲市人民医院护士)在冰冷的马常河里,合力将落水轿车抬起翻转,救助了被困在车内的驾驶员。为表彰先进,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斗争的勇气,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王邯英等6名同志“保山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奖励人民币3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王邯英等同志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灾害事故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良好氛围,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维护全市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推进保山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