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A/2018-06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8-06-29
  • 文号
  • 保政办发〔2018〕23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8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公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公报作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完善发布体系,实行联合发布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鼓励州、市人民政府与本行政区域县级政府联合办政府公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由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联合办公报。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新的政府公报沿用原名,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编辑,主要刊登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等,不再刊登上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文件,形成全市统一、规范、权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平台。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办政府公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二、丰富入刊内容,提升办刊时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将主动公开文件送同级法制部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后,从2018年8月起,逢双月25日前将需要刊登在政府公报上的规范性文件送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根据需要增加《保山市人民政府公报》版面,于次月25日前统一发布政府公报。公报不得刊登商业性广告,在确保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的基础上,可刊登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法制办)

三、提高编审水平,确保公报质量

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优化流程,健全机制,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努力实现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市政府研究室要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和调查研究,打造一支政策水平高、责任意识强、文字编辑能力强的政府公报工作队伍,全面加强对公报刊登内容的校对审核,杜绝责任差错,确保公报准确性;要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公报编排格式,增强公报规范性。(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

四、完善发行管理,提升服务效果

扩大赠阅范围,提高政府公报在基层单位的覆盖面和利用率。将公报赠阅范围全覆盖到全市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单位。各受赠单位要制定实施终端场所公报利用管理办法,督促各终端场所做好公报的上架展示、查询借阅、目录汇总、整理合订、存档备查等工作,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要将公报上架在便于群众阅读的公共区域并加强管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居)民文化室要负责管好用好受赠公报。市政府研究室要进一步理顺发行机制,畅通发行渠道,保证及时、准确、无损投递,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密切跟踪发行情况,认真处理群众对迟投、漏投、错投的投诉,保证政府公报按时足量发送到受赠单位。(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各受赠单位)

五、推动公报上网,推进资源共享

要筹备做好政府公报上网各项工作,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政府公报全文上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负责公报上传及专栏维护,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并向公众开放,实现各级政府公报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对以往政府公报中的历史文件,按计划分步骤实施数字化,并按规定审核上网,形成政府文件的重要资料数据库。(责任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

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把政府公报纳入政务公开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考核,形成推动政府公报工作科学发展的合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府公报工作,并于2018年7月5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市政府研究室。2019年起,政府公报由每期1200册扩大为每期2200册,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

联系人:杨生进;电话:2122615。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