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紧密协作配合,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我市的发展蔓延势头,期间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隆阳区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单位、刘正文等20名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一、先进单位(5个)
隆阳区人民政府
腾冲市人民政府
龙陵县人民政府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二、先进个人(20名)
隆阳区:刘正文 王 晋 陈 红
腾冲市:李庆林 邓有繁 陈怀忠
昌宁县:茶向葵 李杰平 李志曾
龙陵县:杨 伟 李卫东 谢迎春
施甸县:杨春和 赵炳泽 丁 勇
市直单位:范兴周 刘宽强 张廷权 杨茂良 梁 杰
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努力为全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