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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2021-111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21-11-15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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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洪维智 市长

常务副组长:杜春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贾德忠 市委常委、副市长

宋光兴 副市长

江 楚 副市长

张云怡 副市长

赵南方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赵国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苏云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孙坤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宝龙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永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宏伟 市国动委综合办专职副主任

余在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长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迪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廷冠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云青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 晞 市科技局局长

田 晓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文广 市民政局局长

希 涛 市司法局局长

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赵丽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文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贵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段兆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重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树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世伦 市水务局局长

胡丽华 市商务局局长

李绍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范正建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吉明 市应急局局长

杨先超 市审计局局长

明 磊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杨敏亮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张铁耀 市国资委主任

杨新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张自翔 市林草局局长

沈云鹏 市统计局局长

赵燕蓉 市医保局局长

莫逸尘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赵声艳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姜雪梅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匡 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杨仙道 市法院副院长

封维仁 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寸 炜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简树宏 市税务局局长

陈树森 腾冲海关关长

罗本祥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许少洋 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局长

杨春昊 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局长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用水报装及改造、用电报装及改造、用气报装及改造、财产登记、获得信贷、信用建设、跨境贸易、缴纳税费、执行合同、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政务服务14个专项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赵国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苏云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宝龙强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田 晓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孟春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兰春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朱春雷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李继才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康定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段春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杨新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王 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润华 市能源局副局长

曾向红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谢 玲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和茂军 市税务局副局长

张雪莲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庆林 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副局长

赵永辉 腾冲海关驻隆阳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有关材料收集报送、综合协调及日常运转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发现问题,推进督促整改落实;督促做好营商环境评估及考评有关工作;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具体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科负责,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联络员:张杰,段丽梅。

(二)开办企业专项组

组 长:杨新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开办企业”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王永浩。

(三)办理建筑许可专项组

组 长:段兆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杨新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应急局,市交警支队、人防办、地震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建筑许可”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杨延琴。

(四)用水报装及改造专项组

组 长:刘世伦 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罗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和供水企业(市水务局负责通知)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用水报装及改造”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赵建文。

(五)用电报装及改造专项组

组 长: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副组长:陈润华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能源局,市交警支队,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电网公司保山供电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用电报装及改造”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王玉琦。

(六)用气报装及改造专项组

组 长:段兆锦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李春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市交警支队和供气企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通知)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用气报装及改造”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陈耀华。

(七)财产登记专项组

组 长:马文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副组长:段春燕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能源局,市法院,市税务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财产登记”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杨建晓。

(八)获得信贷专项组

组 长:罗本祥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副组长:杨庆林 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副局长

张雪莲 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成 员: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市金融办,市法院,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获得信贷”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分别设在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和银保监会保山监管分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袁文婷,赵波,尹安俊。

(九)信用建设专项组

组 长:张文钦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钟 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法院,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信用建设”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李琼,赵建斌。

(十)跨境贸易专项组

组 长:胡丽华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徐宝文 腾冲海关副关长

白协龙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成 员:从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外办、商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保山市中心支行、腾冲海关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跨境贸易”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张玉龙。

(十一)缴纳税费专项组

组 长:简树宏 市税务局局长

副组长:和茂军 市税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缴纳税费”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税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杨青。

(十二)执行合同专项组

组 长:杨仙道 市法院副院长

副组长:朱春雷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从市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执行合同”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和市司法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杨娟,徐晓霞。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组

组 长:杨新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林草局、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吴继银。

(十四)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专项组

组 长:李余明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董立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春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 磊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务服务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徐吉艳,李成昊。

(十五)政务服务专项组

组 长:莫逸尘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曾向红 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从市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局等单位抽调。

工作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精简、效率提升、服务优化和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负责“公共服务”事项数据汇总收集填报工作;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年度考评有关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局,承担本专项组日常工作。联络员:方勇。

二、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树牢“抓发展必须抓营商环境”和“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鲜明导向,逐条组织研学《云南省2021年度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吃透指标要求、评价方式,大力推行“三个马上”、“三个工作法”,持续发力、持续加劲、持续加压,确保我市营商环境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牵头单位要尽快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和各专项组,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力度,全面扛牢“一把手”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具体人员业务责任,“一盘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市直各专项组要主动对标新指标、新变化、新要求,超前部署,主动查找自身短板弱项,抢抓时间整改,打牢工作基础。各指标涉及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先进做法,有针对性地细化应对措施,下决心下功夫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要主动对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请示汇报、沟通协调,推广典型经验,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四)市营商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营商环境调研、督查、情况汇总力度,紧盯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及时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市人民政府保持零容忍。

领导小组及其各专项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