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20230901-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保政办函
  • 发布日期
  • 2023-09-01
  • 文号
  • 保政办函〔2023〕47号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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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保山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79号)和《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发﹝2023﹞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保山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撤销保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高 康 副市长

副召集人:

常 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萍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 员:

王晓渊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开仕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仵 猛 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罗俊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詹绍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施学荣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稳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永强 市民宗局副局长

杨朝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俊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国相 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智亮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康定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段国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明彦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春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寸宏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如群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云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彦霓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赵阳阳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俸光虎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光国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段光艳 市广电局副局长

朱建祺 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有权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莉明 市医保局副局长

张 卉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德超 团市委副书记

赵 嫒 市妇联副主席

沈 洲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杨善兴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主任

张雪莲 人民银行保山市分行副行长

袁虹英 金融监管总局保山监管分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阳阳同志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研究推进实施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全体或部分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研究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统筹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处理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工作资料;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推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