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2023092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文号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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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第三季度,全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府网站有8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府网站。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第三季度,全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有319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领导信箱留言检查情况。第三季度,2条领导信箱留言答复办理不及时。

(四)政策解读检查情况。第三季度,全市开展政策解读20件,多元化解读13件。

(五)“阳光政务”在线访谈开展情况。第三季度,开展“阳光政务”在线访谈6期,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委、能源局上线,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及时接听回复来电留言17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卡点突击应付更新现象较为突出,存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督促不更新的情况,如:“保山司法”今日头条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

(二)内容发布不准确。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频繁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错字漏字等问题。个别单位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如:施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昌宁县大田坝镇。

(三)互动回应不及时。个别单位对网民来信留言办复不及时,如:保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施甸县自然资源局领导信箱网民来信留言存在超期回复现象。

(四)政策解读不到位。第三季度,全市政策解读较少,存在政策文件应解读但未解读、多元化形式解读较少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抓好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及时更新栏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凡是存在账号名称变化、注销关停等情况,均需及时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进一步加强内容审核。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内容“先审核、后发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抓好公开发布事前审核,确保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坚决杜绝失密泄密、泄露隐私等现象。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照《2023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到人,加大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多元化开展政策解读;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按期高质量办复“领导信箱”。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通报指出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补齐短板。请存在问题的单位认真分析问题原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整改到位,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市政府办公室。对整改不到位和未上报整改情况报告的,将相应扣减年度考核分。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