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20240118-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便笺
  • 发布日期
  •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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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为切实做好保山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通知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名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

(一)规划类

1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5年以上);

2)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期规划(5年以内);

3)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2土地利用规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功能区规划

3城乡建设规划

1)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2)城镇建设控制性规划;

3)城镇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

4)乡村建设规划。

4专项发展规划

5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二)公共资源配置

1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

2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4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

5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6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1制定或者调整资源开发利用重大政策措施

2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

3科技教育重大政策措施

4城市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5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

6劳动就业重大政策措施

7社会保障重大政策措施

8文化旅游重大政策措施

9卫生健康重大政策措施

10公共服务重大政策措施

(四)价格管理类

1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

2制定或者调整政府指导价

3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

4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5其他公用事业价格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1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2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3维护社会秩序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重大行政决策基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其进行调整应当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编制需要在当年完成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决定人事任免;

(三)制定内部事务管理措施;

(四)处置突发事件;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能够依法依规和依职权可以直接办理的事项;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决策事项已作出规定的落实事项。

四、报送要求

(一)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结合工作计划、要点和安排,认真研究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项目,并提交需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决策的依据和理由、拟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建议等相关材料。对于需要听证的事项,应当标明为听证事项。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单位要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构的具体负责人、联络员,跟踪推进落实相关工作,确保决策过程和决策事项规范、高效实施。

(三)请市直单位认真研究填写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经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后202421(星期四)17∶00反馈市政府办公室汇总。确实没有的,也要零反馈;涉及国家秘密等事项,应通过涉密渠道反馈。联系人:杨雅涵,电话(传真):2148656、15208759016,邮箱:184950771@qq.com。

(四)市直各单位,市、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可以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目录”自行完善,并抓紧编制本部门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1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4年    

序号

决策事项

名称

决策依据

承办部门

是否听证

完成时限

决策事项层级

(注明省级、

市级、部门)

(一)规划类















(二)公共资源配置















(三)重大政策措施类















(四)价格管理类















(五)长期管控措施类















(六)其他需要提请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








联系人:                       电话:  

附件2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一、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机构级别、编制等情况



二、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机构情况”填写具体负责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任务任

务的科室名称、级别、编制等情况。

2.“人员情况”填写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