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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4-8-07_k/2017-01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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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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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一、制定《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城市公共交通是政府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重大民生工程。总体上看,我市各市、县、区公交发展不平衡,综合发展水平较低,基础设施滞后,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足,迫切需要制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提高城市公交发展水平需要。目前,我市共有公交企业3家,车辆308辆,分布在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运营线路条数44条,龙陵县、施甸县还没有开通公交车,公交发展不平衡。全市公交出行分担率约为8%,远远低于全省15%和全国20%的平均水平。制定并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便于统筹全市公交运输市场协调发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

二是统筹城市综合交通建设需要。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经历了近20年时间,公交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经营管理不规范、公交化水平较低。制定并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实施意见,便于统筹编制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落实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协调处理公交规划、建设、管理、投入之间的关系,形成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合力,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是优化城市发展环境需要。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交通需求的增长,城市交通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按照公车公营模式,整合城市道路交通资源,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天然气、纯电动等清洁燃料和新能源公交车型,引导和鼓励市民优先选乘公交车,减少小轿车、摩托车等私家车型出行,才能逐步实现节能降耗,解决城市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建设旅游城市和宜居城市,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一)起草过程。20149月,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48号),提出了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措施,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意见》,从20149月开始,我局安排专人着手起草《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201412月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实施意见》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几次广泛征询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后反复修改、讨论和完善,形成送审稿报市政府。

(二)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管理体制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

第一部分:重大意义。主要阐述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突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等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个方面。主要阐述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总体方向、基本原则和和要达到的目标要求,明确我市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阶段性目标,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实现规模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规划、设施、信息技术、管理四个方面。一是做好规划编制及实施。阐述规划编制、调控、落实的相关问题,突出“规划”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先导地位;二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阐述基础设施建设在公交发展中的客观必要性,提出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按标准建设配套设施、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和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任务;三是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阐述信息化建设在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性,明确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必须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和智慧运输服务平台,实现系统兼容和信息共享,并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四是加强行业监督管理。阐述公共交通行业管理体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公交行业改革、公共交通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提出强化公交行业管理,规范公交经营行为、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部分:扶持政策。包括政府投入、土地使用、筹融资政策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政府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公共交通基础建设投入、购买特殊人群乘车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理制定公交票价、制定能源价格补偿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责任、主要工作内容和具体方法。体现公交的公益属性。二是落实公共交通用地政策。明确规划、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在公共交通建设用地规划、土地提供和使用方面的措施和方法,提出支持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的措施和要求。体现公交的公众属性。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围绕公交改革和发展目标,鼓励和支持公交企业盘活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借助社会力量壮大公交行业。体现公交的市场属性。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考评机制对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实现公共交通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性,提出实现公共交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的基本保障条件。

此外,为保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全市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实施意见》附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进一步明确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有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对应的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和方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