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保山市审计局组建专项审计调查组,于2024年5月7日至7月31日,对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2016—2023年综合改革政策落实、资产运营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2024年11月25日,市审计局向市供销合作社印发《保山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保审调报〔2024〕10号,以下简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按照审计整改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开:
一、审计反馈的主要问题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指出,市供销合作社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未完成“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压降清理目标;二是下属企业未及时清理不具备发展优势的业务;三是下属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利润核算不实。
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专班,由市社党组书记、主任共同担任组长,理事会副主任、监事会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直属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落实,全程把控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按期见效。二是细化整改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对照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列明的问题,制定《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闭环整改台账。市社党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分析研判会、任务交办会,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项整改举措落地落细。三是从严督促检查,紧盯整改实效。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切实履行牵头统筹职责,严格对照整改要求,常态化调度整改进展,定期开展整改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纠偏整改偏差,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0日,审计反馈的3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2个,持续推进整改1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关于“未完成‘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压降清理目标”问题。市供销合作社制定出台《保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工作方案》,组织下属企业紧扣整改目标,逐项对标落实、狠抓推进,构建起上下联动、整体发力、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同时,督促下属企业修订完善销售货款管控、产品定价、财务收支管理等16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涉及整改的社有企业各项关键指标已得到有效管控,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 关于“下属企业未及时清理不具有发展优势的业务”问题。该问题属于长期持续整改事项,整改时限为2029年11月25日前,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修订完善《保山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把投资准入关,严控低效无效投资。另一方面,全面梳理排查低效业务,稳步推进退出工作,对投资收益偏低、偏离供销社主责主业的投资项目,依规依法启动退股流程,逐步清理盘活资产资源,优化业务布局。
3. 关于“下属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利润不实”问题。针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一方面委托专业机构对下属企业历年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核查、规范整改,纠正核算偏差,堵塞账务漏洞;另一方面组织全市供销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强化财务准则、核算规范、账务处理等内容学习,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指导下属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从源头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常态化排查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二)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针对尚未完成的持续整改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细化任务清单,把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紧盯时限要求,拿出硬核举措,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
(三)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完善内控管理、资产监管、财务核算等长效机制,强化重大资金使用、资产处置、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监管,规范社有企业、基层社运营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四)强化跟踪监督,保障整改质效。建立健全整改跟踪督查机制,严格执行季度调度、定期通报制度,对持续整改事项重点盯防、全程跟踪,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切实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