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6-121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19
  • 文号
  • 保供〔201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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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对保山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姚云军、余卫芳代表:

您们在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注重在移民搬迁点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采取引导发展,提高入社门槛,增加社员股金,规范组织运行,成立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增加农民合作社会计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将其提升为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等多种手段,不断增加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农民合作社建设得到快速发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2015年底,全市共发展农民合作社2068个。其中:种植业1442个、养殖业387个、流通业48个、公益服务83个、其他108个。分县区情况:隆阳区508个,腾冲市630个,昌宁县418个,龙陵县258个,施甸县254个。同时还创办了1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5个县级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以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16个,城市消费合作社10个。农民合作社覆盖全市72个乡(镇)80%的村(社区),入社农户23.96万户,带动农户37.57万户,全市农民合作社资产总额达到9.9亿元,社员出资总额21.3亿元;2015年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实现收入达到31.37亿元。获市级以上示范社412个,其中国家级30个、省级319个、市级63个。分县区情况:隆阳区123个(国家级11个、省级93个、市级19),腾冲市94个(国家级8个、省级73个、市级13),昌宁县86个(国家级5个、省级67个、市级14个),龙陵县56个(国家级3个、省级43个、市级10),施甸县53个(国家级3个、省级43个、市级7个)。

保山市供销社多年来将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在移民搬迁点组建农民合作社也做过一些探索。目前,全市移民搬迁点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共有12个,移民搬迁户加入农民合作社871户,这些合作社在带动移民搬迁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指导农民合作社积极参与和实施精准扶贫项目,各级党委、政府将农民合作社作为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各地都选择了一批产业基础好、经营管理好、发展势头好的农民合作社带动移民搬迁户和建档立卡户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如隆阳区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为解决永信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843户的收入来源问题,实现搬迁农户“搬得来、留得住、能致富”的目标,乡党委政府决定引进隆阳区方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按照“政府+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共建永信2000头能繁母猪股份养殖场。一是将各级党委政府预计整合项目、政策补助资金470万元作为搬迁群众股金注入永信集镇2000头能繁母猪养殖场(其中:①生猪外调大县奖励项目资金100万元;②市扶贫办补助150万元;③圈舍补助资金180万元;④LY母猪补贴40万元;二是由搬迁小区管委会负责人担任合作社监事长,负责监督养殖场盈利情况,确保盈亏情况真实,年底按本年度盈利的49%用于分红,由养殖场将资金分配给搬迁小区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按户均进行分红,分红年限从建成投产之年开始,采取一年一结,每年农历大年30前完成分红;三是无论合作社经营情况如何,保证政府的补助资金不折旧、不贬值,若合作社不再经营养殖业,则全额退回所有政府投资资金。其中第一期建成12000㎡猪舍,引进LY母猪1000头。按同等条件优先吸收20名以上安置点搬迁农户进入养殖场务工,同时带动周边贫困户发展养殖,提供技术服务,按保底价收购。建设时间2016年1月-2017年4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信集镇石水牛洼子,用地规模102亩,用地已由合作社完成流转30年。

二、在移民搬迁点组建农民合作社的制约因素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现阶段制约在移民搬迁点组建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因素是:

(一)移民搬迁与农民合作社工作出发点不一致。移民搬迁规划主要以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农田水利、交通通讯、用电、文教卫生等工程逐步解决移民用水难、用电难、行路难、上学难、就医难的问题,帮助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移民搬迁农民从居住、经营多年的土地上搬迁到新的环境,居住环境的改变,导致生产经营、生产能力受到一定制约,农业产业形成较难,而移民搬迁工作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对搬迁后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流通方面规划结合不足。农民合作社是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注重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所以两者的出发点不一致,导致难以紧密联系。

(二)移民搬迁与农民合作社的内生动力不一致。移民开发建设主要是政府移民部门通过移民开发计划提供资金推动移民区开发项目建设,是政府移民部门通过外力推动,较多的是使用行政手段,而农民合作社是农民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为提高单个农户面对市场竞争力自愿联合,从而提高市场议价能力的民主管理的

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民内生动力的联合推动,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只是起到辅助引导的作用。两者难以有效的结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市移民搬迁与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供销社将从五个方面积极引导,帮助指导组建农民合作社,并在内部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

一是在有产业支撑,并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移民搬迁点发展农民合作社;二是选择一个懂经营、会管理、农民信任,能带领农民致富的带头人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三是积极引导移民搬迁农户自愿联合组建农民合作社;四是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五是指导合作社不断扩大经营业务,增加效益。

感谢你们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期待您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