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2_Z/2016-1212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23
  • 文号
  • 保规发〔2016〕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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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规划局关于对保山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姚云军、杨光兰代表:

您们在人大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保山中心城区加快各种专业化商品市场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结合建议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业市场规划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构建完善的商品市场布局体系,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保山商品市场布局布局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规划按照“划行归市”的原则,将专业市场集中布置于中心城区外围,与产业园区融合进行布置,共规划13种专业市场,分别为:一是规划小商品批发市场(义乌国际商贸城),将中心城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向义乌国际商贸城集中,尤其是进出口类的小商品,主要包括日用百货、五金、小型机电、小电器、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等;二是规划下村片区、北城区2个汽车交易市场,将永昌路沿线的交易市场搬迁至规划的汽车交易市场;三是规划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等工程机械及农用拖拉机等农用机械的特种车交易市场,将玉泉路、永昌路等路段以路为市的特种车交易市场进行搬迁;四是结合现有的好人家家具城,在北联合体环北侧、永昌路东侧规划建设大型家具市场,逐步搬迁其他零散商铺至规划的家具市场;五是在保山工贸园区(长岭岗片区)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六是近期保留现状的泰龙建材市场,远期分别在板桥、辛街、工贸园区规划一个建材市场;七是近期将下村城市医药市场整合改造,远期将医药市场搬迁至东城区;八是将城区内的木材加工统一安置于保山工贸园区长岭岗片区;九是将城区内的石材加工市场统一安置于保山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片区;十是近期改造提升永昌化文化园珠宝商铺,远期在北城区规划一个珠宝城,发挥保山资源优势;十一是在义乌商贸城设置花卉市场,搬迁老城区内市场至此;十二是规划建设彭海铁件加工市场,将老城区内的铁件、塑料门窗、不锈钢、铝材和占道经营等铁件加工点搬迁至此;十三是规划在南片区、北片区各规划建设一个大型汽车停放及维修市场。

(二)专业市场实施情况

2015年2月,由商务部门牵头,汇同规划、土地收、住建局、区、工商、发改、工商、永昌街道办、兰城街道办、辛街乡政府及广厦公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市综合治理中需要新建的市场反复实地踏勘、选址,并结合《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保山中心城市商品市场布局专项规划》及中心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提出在中心城市周边规划建设16个市场,其中:农贸市场6个(张官屯农贸市场、和平路农贸市场、城南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下村农贸市场、新华农贸市场)、果蔬批发交易市场2个(城南1个、城北1个)、铁件加工市场1个、二手车交易市场1个、旧货交易市场1个、夜市市场2个(城南1个、城北1个)、汽修汽配市场2个(城南1个、城北1个)、钢材交易市场1个,并完成了16个市场规划选址。目前,新规划建设的16个市场已完成建设的有4个(城南果蔬批发市场、城北果蔬批发市场、彭海铁件加工市场、张官屯农贸市场);已征地且已完成用地报批的有8个(和平路农贸市场、城南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下村农贸市场、新华农贸市场、城南夜市市场、城北夜市市场、城南汽修汽配市场、城北汽修汽配市场);未征地的有3个(二手车交易市场、旧货交易市场、钢材交易市场),下步将按规划和计划逐步实施。

(三)专业市场整治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近年来,由商务部门统筹,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等执法部门牵头,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整治市场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占道经营(含临时摊点)、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营运、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违规违法搭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批发市场规范整治工作,重点对新华商场、永昌商贸园、环东商场、南亚商场、振兴万友商场、泰龙建材市场、隆阳区粮食批发市场、隆阳区蔬菜水果批发市场等8个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规范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共划设停车泊位500多个,取缔占道经营户445户,拆除超大超宽雨棚292块,拆除违章灯箱49个,拆除广告牌 224块,查处消防隐患经营户 77 户,查处食品安全隐患9户,查处无证经营户81户,查处乱排废水污染经营户115 户,查处噪声污染经营4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经营户20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15辆,制止车辆乱停乱放1430辆/次。通过整治,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者素质明显提高,市场环境明显改善,政府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保山中心城市商品市场布局规划》,对未来城区内保留、新建、改建的市场用地在空间上进行明确和预留,逐步将规划落到实处,共同推进市场项目落地。

(二)进一步做好已建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议由政府督导、相关部门负责解决好市场所有权、实施主体、管理权与经营权权属问题,解决好市场定价制度问题,制定市场用地及摊位租金统一指导价,解决好改造和新建市场内需配套的设施要求。

(三)目前,北城区城市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要加快推进北城农贸市场建设进度,满足北城区市民生活需求,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最后,感谢你们对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指导!

保山市规划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