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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2-2-07_k/2016-1214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8-30
  • 文号
  • 保交办提复〔20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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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9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保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中心城市公交车管理和延长营运时间的几点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增加公交车辆的补贴额度及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的问题

(一)关于落实公交运营补贴问题

第三届市委第93次常务会议已明确,由市财政统筹,落实好公交运营公益性补贴,从2016年开始,每年安排500万元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经费(市财政200万元、隆阳区300万元)。下一步将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通过采用交通+商业的模式,对公交场站实施综合开发,多渠道发展相关业务,尽量实现创收,弥补保山公交运营亏损。

(二)关于延长公交运营时间问题

目前,公交车首末班发车时间的情况为:

1.首班发车情况

(1)首班发车时间为6:00的有5路;

(2)首班发车时间为6:10的有6路、7路、8路、10路、25路;

(3)首班发车时间为6:20的有11路;

(4)首班发车时间为6:30的有1路、2路、3路、4路、9路、12路、17路;

(5)首班发车时间为7:00的有13路、14路、15路、16路、18路、19路、20路、21路、22路、23路、24路;

(6)首班发车时间为7:30的有10路辅线梨花坞专线;

(7)首班发车时间为20:00的有10路辅线青华湖晚班专线。

2.末班发车情况

(1)末班发车时间为17:50的有10路辅线梨花坞专线;

(2)末班发车时间为19:00的有6路、13路、14路、15路、17路、18路、19路、20路、21路、23路、24路;

(3)末班发车时间为19:20的有16路;

(4)末班发车时间为19:30的有1路、2路、4路、8路、9路、10路、11路、12路、22路、25路;

(5)末班发车时间为20:00的有5路、7路;

(6)末班发车时间为21:00的有3路、10路辅线青华湖晚班专线。

因市公交公司刚刚成立,公交改革尚未结束,各条线路处于试运行期间,且公交驾驶员不足,资质普遍不符(规定为A1、A3驾照),车辆有待增加,各条线路的运行时间有待调整完善。在试运营期间,市公交改革办及市公交公司开展了“我为公交建言献策”的活动,收集广大市民对保山公交的意见和建议,对各条线路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监测,根据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的发展及出行需求适当调整运营时间,满足市民特别是主城区、东城区群众、学校师生和机关单位人员出行需要。

二、站点站牌的建设改造及增加公交车发车密度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公交站台问题

自2015年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整治活动以来到2016年8月底,完成公交线路规划调整,已建成公交停靠站点234个,其中标准站点89个,港湾式站点83个,临时性站点62个,暂时满足公交运营及市民出行候车需求,因公交站台建设主体为广告企业,管理主体为旅游投资公司,交通运输部门和公交企业需进行协调。下一步将督促建设单位,按照保山中心城市公交规划,规范建设完成公交停靠站,完善站牌名称、线路标志,逐步推行电子站牌,方便市民候车乘车。

(二)关于车辆发班密度

公交车运营体制改革期间收购的215辆公交车车况较差,收购结束即报废车辆60多辆,虽已经购置了64辆新能源电动公交车,但由于线路增加,车辆总数不足,导致公交运力不足,发班时间间隔长。按照规划,25条线路需公交车至少250辆,2016年底,市公交公司将再购买60至80辆公交车投入运营,逐步解决公交运力不足问题,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目前,结合东城区发展特别是保一中搬迁,对部分线路的发班密度作了调整,保证学生出行需要,比如6路车在6:10-6:50、18:00-19:00时段,发班密度为5-10分钟。

三、加强对公交驾驶员的培训教育管理,提升公交服务能力的问题

保山中心城市公交改革期间,为解决遗留问题,减少矛盾,安置原公交从业人员近300人,这些人素质普遍不高,服务意识淡薄,部分人对改革报有较大抵触情绪,管理和提升十分困难。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已制定《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服务质量承诺制度》、《考勤制度》、《人事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一整套规范考核管理制度及办法,完善了企业内部管理,加大对公交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调动驾驶员主观能动性,下一步将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全面实施薪酬改革,完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措施,通过严明的制度、纪律管理和严格的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安全、优质服务水平。

四、对特殊人群实行公交乘车优惠的问题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15)164号文件,明确“实施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市、县(市、区)应当将购买城市公交服务的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一是对老年人(65岁以上)、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实现政府购买城市公交服务,发放“爱心卡”“学生卡”;二是承担抢险救灾、公益活动等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费用。”,由于公交改革期间各项工作正在推进并逐步完善中,监控调度和公交刷卡消费系统将于近期实施建设,年底前市民可以持相关证件办理公交IC卡。其中,一般人群办理普通卡,学生办理学生卡,老年人和残疾人办理爱心卡,通过刷卡消费实现对特殊人群的公交乘车优惠。

老年人免费乘车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乘车人数将大量增加,挤占公共交通资源;二是70岁以上老年人乘车存在安全隐患。故办理使用公交IC卡的同时也将完善刷卡消费优惠的相关规定,落实公交乘车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努力做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出行安全便利。

五、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的问题

目前保山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已有投诉举报电话: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监管中心 0875-2168331、隆阳区道路运输管理局0875-2225128、保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875-2222651,相关单位将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确属发生违规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当事人进行教育及处罚。下一步将结合公交查询系统建设完善网络投诉举报系统,方便市民投诉,接受市民监督。

六、农村和城市公交分开营运及设计不合理公交线路调整的问题

目前保山中心城市公共车共有25条线路,包括(一)公交北站发车11条线路:1路、2路、3路、4路、6路、7路、8路、14路、15路、22路、23路;(二)公交中站发车11条线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1路、13路、16路、18路、19路、25路;(三)公交南站发车10条线路:1路、3路、4路、5路、12路、17路、20路、21路、24路、25路。

发往农村的公交线路,由三个公交首末站分别发车。其中,14路、15路、22路、23路等线路以公交北站为首末站,发往金鸡、北庙等片区;16路、19路等线路以公交中站为首末站,发往辛街、汉庄等片区;5路、17路、20路、21路、24路等线路以公交南站为首末站,发往沙坝、麦场、辛街、海螺水泥厂等片区,实现了城市公交线路和城乡公交线路的分离,农村公交线路均不再经过保山中心城市主城区。

感谢你们对保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