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保山市委:
你们在保山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33号提案《关于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中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内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你们在提案中指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建设以绿色、低碳、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型城市,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打造"生态保山",创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建议十分必要。现将回复意见答复如下:
一、生态经济发展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市始终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开展植树造林,依托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及木本油料产业建设项目,发展特色经济林,重点以核桃、澳洲坚果、油茶、糯橄榄、茶、桑等为主的兼用树种,在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同时,通过发展经济林产业,为农户创造增收渠道,提高经济收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截止2015年底,全市木本油料基地总规模达到567万亩,产量82589吨,产值229156万元,农民人均木本油料收入达1300元,其中核桃面积455万亩,产量81265吨,产值225869万元;油茶86万亩,产量484吨,产值1187万元;澳洲坚果26万亩,产量840吨,产值2100万元。"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木本油料丰产栽培和提质增效85万亩,进一步提升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二、新能源发展及绿色低碳开展情况
1、全力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力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轻纺产业、珠宝加工产业、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每年分别与五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并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区、园区和市直单位实行综合考核评价的意见(试行)》,完成对县(是、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考核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完成了万家、千家节能低碳行动,保山市各行业(企)业年度节能目标的考核工作。加强能源结构调整,在充分开发利用水电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城市建筑屋顶、工业园区厂房、居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加快了我市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步伐。全市风电项目有昌宁松子山、昌宁黄草山项目、施甸四大山3个项目,总装机14.7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有施甸县木瓜山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1个,总装机3万千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近年来,累计淘汰钢铁落后产能30万吨,铁合金落后产能1.4万吨,水泥落后产能106万吨,超额完成了省下达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积极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严格按照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要求,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加快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高效电机推广0.941万KW;低效电机淘汰0.475万KW;电机系统节能改造0.749万KW。在钢铁、化工、建材、冶炼等重点耗能行业,持续开展实施余热余压利用、燃煤工业锅炉、电机系统节能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十二五"期间共组织实施重点节能改造项目14项,项目计划总投资5.15亿元,预计每年可形成节能量13.69万吨标准煤。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坚持把"能评"作为项目备案、核准的基本条件。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加大保山中心城区公交汽车更新改造步伐,已经更新新能源电动汽车64辆。支持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其中,保山鑫盛泰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高强A级瓦楞原纸改造项目,每年可回收利用废纸(板)15万吨。通过各行业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市发改委、工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牵头,市直15个部门共同参与,每年举办节能、低碳宣传周活动。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审核评估企业48户,其中:自愿审核的有11户,强制审核37户。
2、保山市有机肥资源利用量1733.84万吨,总资源利用率为81.2%。其中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量248.98万吨,资源利用率82.86%,秸秆资源利用主要采取直接还田、作饲料过腹还田、作工业原料、作燃料四种方式,直接还田用量103.35万吨,占资源量的34.39%,作饲料用量101.05万吨,占资源量的33.63%,作原料用量3.39万吨,占资源量的1.13%,作燃料用量41.19万吨,占资源量的13.71%,秸秆焚烧31.51万吨,占资源量的10.49%,秸秆乱堆弃置19.99万吨,占资源量的6.65%;绿肥资源利用量17.94万吨,资源利用率100%,绿肥资源利用采取压青还田和作饲料两种方式,压青还田用量14.85万吨,占资源量的82.78%,作饲料用量2.39万吨,占资源量的17.22%;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利用量198.44万吨,资源利用率93.21%,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利用主要采取传统堆沤、工厂化处理、沼气化处理三种方式,传统堆沤量121.99万吨,占资源量的57.29%,工厂化处理量11.4万吨,占资源量的5.35%,沼气化处理量61.35万吨,占资源量的28.81%,随意排放未利用量14.5万吨,占资源量的8.55%;商品有机肥资源利用量7.58万吨,资源利用率92.44%;农家肥资源利用量1260.9万吨,资源利用率79.02%,其中堆肥利用量27.4万吨,利用率100%,沤肥利用量57万吨,利用率61.69%,厩肥利用量1151.5万吨,利用率80%,土杂肥利用量25万吨,利用率68.49%。
三、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1、全市依托退耕还林工程、防护林工程、林业产业项目、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国家和省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人工造林204.7万亩,完成封山育林27.63万亩,完成道路绿化455.2公里、河道绿化212.7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61.9%,林木绿化率67.9%,活立木蓄积量1.04亿立方米(2008年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最新森林资源调查数据最快要今年8月底有结果,预计全市森林覆盖率将达65%)。2015年末,全市建成区绿地率3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2%。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市级生态村93个。2014年我市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全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2013年、2016年我市腾冲县、昌宁县、龙陵县分别获得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的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2013年昌宁县荣获云南省省级园林城市和县城称号,2015年腾冲县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称号。
2、"十二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省政府编制了《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并给予了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保山中心城区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柯街镇垃圾填埋场及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卡斯镇垃圾埋场及收运系统建设项目、潞江集镇垃圾收运系统项目以及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昌宁县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项目均得到了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已以上项目均已经开工建设,部分项目已经竣工投产。2013年,省政府编制了《云南省建制镇"一水两污"专项规划》,全市所有建制镇"一水两污"项目均列入了专项规划盘子,省级财政按每个项目5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建设建制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市17个项目得到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目前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实施。去年4月,由发改部门牵头,住建部门配合开展《保山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乡镇一级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按照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的原则,加大对城乡一体化试点、国家级重点镇、省级特色镇、市级重点镇、重点区域等垃圾处理设施及收运系统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覆盖范围。"十三五"期间,全市将依托94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19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安居工程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逐步配套建设村庄垃圾、污水等处理设施。另外,全市已完成70座农村垃圾热解气化炉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垃圾处置的覆盖面。
3、加快推进万亩青华海生态湿地恢复工程、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是实施生态修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群众、增强市民归属感和自豪感的重要生态工程。今年以来,市委把"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列为"两学一做"教育的现场体验学习点,大家对市委、市政府这一决策部署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保山的未来充满希望。各相关单位已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在2 年内完成骨干工程,不辜负广大群众的殷切期望。在建设过程中,充分做好统筹,以青华海生态湿地为"绿心",通过东河向南北延伸,形成一条贯通保山坝子,串联青华海和沿岸社区调节城市微气候的生态"绿肺";通过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形成东山、西山和北庙水库等环城市面山区域的环城森林绿廊;通过万亩生态观光农业园建设,连通东西向青华海生态湿地和万亩东山,形成优美的田园风光带。
4、通过近几年来对中心城市排水设施的提升改造,城市防洪能力有所增强,市委、市政府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保山中心城市以永昌路为典型,往年入汛一场大雨就整条路都被淹,群众怨声载道,这个情况在今年有了基本改观,群众也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城市水处理的能力仍然是我市最大的短板之一。历史上以山青水秀、多水萦城闻名的永昌府,如今早已难觅秀水踪影,上下水河、龙泉河、玉泉河等要么受到严重污染而被一捂了之,要么就逐渐干涸断流,而我们的母亲河--东河近年来也污染严重,早已不复往昔风采。在我省被列入全国重点治理的12 条黑臭水体中,保山中心城市就占了3 条,分别是红花河、西大沟和大小桥河,而历史上闻名的青华海万亩湿地,也因围湖造田而消失,昔日的渔舟唱晚等保山外八景也只存在于大家的想象和老照片之中。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过去城市建设重地上而轻地下,重供水而轻排水,老城基本雨污不分流,造成一雨即涝,而旱季又极度缺水。因此,市委、市政府以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彻底解决城市水的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将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重要日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统筹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今年内,保山中心城市要按照全面完成红花河等3 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逐步启动对老城区的水系梳理。各县市也将抓紧实施一批城市水体治理和水景观工程,增强城市防汛抗旱能力。生态环境支撑体系的完善
2015年底,全市共区划生态公益林482.22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24%,其中:国家级356.28万亩,省级111.01万亩,市级4.91万亩,县级10.02万亩;区划商品林1524.28万亩,占76%,基本形成了合理的两类林体系,既满足了生态建设的需要,又为今后林产业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目前,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467.29万亩,已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每年获得国家和省补偿资金4198.58万元,其中:国家2662.12万元,省1536.46万元。保山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为推动森林保山建设,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生态恢复治理的意见》、《关于实施绿化荒山行动的意见》、《关于加快森林保山建设构建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陡坡地生态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意见》、《关于加快高黎贡山糯橄榄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对森林保山建设方方面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政策支撑,为保山生态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五、全市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提升任务计划
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上提出,按照"建成新村寨、发展新产业、过上新生活、形成新环境、实现新发展"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在全省农村开展"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通过配套完善村庄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厕、村内道路、绿化亮化、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私搭乱建行为专项整治,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综合行动,实行人畜分离、厨卫入户,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市现已拟定了《保山市农村"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意见》,现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完成意见修改后,将由各部门牵头开展实施,实施节点为2016-2020年内完成实施内容。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生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执法力度
一是以调整种植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围绕全面提升农业层次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间的良性互动,加快形成农业循环经济的新模式。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推进生态工业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经济向低能耗、高科技、低污染方向发展,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现有工业园区改造,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生态资源为依托,打造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在加大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境内丰富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和构建保山生态旅游体系。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县级监控平台建设,实现辖区内国、省、市三级联控,重点查处企业污染减排设施擅自停运、运行不正常、管理不到位和在线监测及中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数据失真的典型违法案件。
(二)继续推进全市人居生活环境提升5年行动计划
一是以建设"温润保山、宜居胜境、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负责,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保山市城乡环境质量、承载能力、居住条件、特色风貌。
二是以全市"四创两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保山市精神文明质量,构建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园林体系、卫生体系,提高城市生态服务功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并争创"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联合国人居奖"。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