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10_A/2016-1218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21
  • 文号
  • 保建复〔2016〕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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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廉云涛委员:

你们在保山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54号提案《关于加强保山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进入平稳较快发展时期,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在此带动下,我市交通产业迅猛发展,中心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机动车增长高峰的到来,并受到先天规划不足、基础建设滞后、管理手段单一等综合因素制约,保山中心城区停车场严重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突出。你结合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建设提出合理规划、加快建设、合理利用空间增加机械式停车泊位的建议十分必要。

一、保山中心城市停车场建设,是缓解中心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工作举措。由于老城区先天规划不足、土地储备有限等原因,中心城区城区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缺口极大。公共场所停车难的问题一直是广大市民的心头刺。为此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各部门多次踏勘老城区人员密集区域,制定方案划定临时停车点等解决停车问题。

二、《保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3-2030)》已经批准实施,其中第八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对公共停车场的规划目标、策略、布局等有了相关规定,提出了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体,以路外公共停车为辅,以路边停车为必要补充”的停车格局,规划了社会公共停车场用地总面积24万平方米,设置社会停车场32个,并明确了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机动车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支撑配套工作,市规划局已牵头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停车规划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主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布局下,分析城市规划期内的停车需求和分布,对城市停车政策和详细层面的规划中停车布局与用地规划提出建议,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和管理体系,预计在中心城区内规划105处公共停车场,提供15000个停车位;同时,市规划局在《保山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与国土部门调查落实中心城区内的现有空地,提出了11个停车场近期建设计划,总用地面积90.77亩,并于2016年初上报市政府研究。

三、“十二五”期间我市开展了《保山中心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3-2030)》编制及修订工作,按总体规划内容,市住建局积极组织力量全力推进老城区及各片区市政道路的建设及修缮,志在道路环网环通,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同时,对新城区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系统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整体的交通发展战略、公共交通发展、停车场规划、慢行交通体系以及近期建设指引等进行了认真规范的规划,优化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断面布置,以提高新城区市政道路的交通通行效率。

三、住建部门与综合执法、规划、环保、公安、交警、运政部门等密切配合,先后制定下发了《保山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积极从规划、建设、管理等多个方面强化城市人行道的功能配套建设和管理工作,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违章占道等现象明显好转。

最后,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