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保山市委员会: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保山市文物古建筑保护力度的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结合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文物古建筑专项资金投入,抢救正在面临坍塌的文物古建筑的建议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多方筹资5500余万元对太保山玉皇阁、国殇墓园、和顺图书馆、松山战役旧址、滇西军都督府及叠园集刻、光尊寺、太保山武侯祠、腾阳会馆、双虹桥、金鸡古戏台、打渔村玉皇阁、恤忠祠、长官司、绮罗文昌宫、英国领事馆、梁金山故居、得胜碉、药王宫、护珠寺、昌宁龙潭寺等21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抢修保护。
(二)自2012年开始,保山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由以往的10万元增加到了100万元,每年文物主管部门都会根据文物濒危程度安排专项经费实施2—3项文物保护单位抢救维修,但由于经费太少,仍然是杯水车薪。下步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希望得到更多的专项经费支持。并督促县(市、区)也要落实一定的专项经费投入到文物保护中。
二、关于进一步扩大文博工作人员编制,使文物巡查、维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的建议
(一)增加扩大文博工作人员编制的建议很好,但人员编制须由市编办方能核定增加。作为文物部门,我局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向市编办报告、请示,希望逐步得到增加解决。
(二)2009年起,我市就建立了文物保护单位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市级文物管理所负责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的实地检查。要求每季度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整理,对有条件处理的第一时间就将其处理,对一时难以排除的就下达给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进行排查。县区对辖区内的所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监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对所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开展的时间大概为每年的6月和11月。除此外,还结合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汛期检查和防雷安全检查。
(三)近年来,我市在经费较少的情况下,市级从2013年以来都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市县(市、区)文物管理所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工作。其中2013年安排20万元、2014年安排15万元,2015年安排12万元、2016年安排10万元。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公民自觉的法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的建议
(一)为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在全市营造关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我市市县(市、区)文博单位都利用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契机进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为全市民众了解、认识文物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二)下步工作中,我局还准备印制一批《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文物保护知识的海报,张贴到各级单位。让大家了解认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市文物主管部门要求全市7个国有博物馆(纪念馆)在开展博物馆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中都要将文物保护宣传知识作为一块重要内容予以宣传。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安消防工程建设,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的建议
近年来,国家和省高度重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的支持下,市文物部门积极筹措经费投入改善文物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工作。
(一)继续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广、消防、旅游等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对古建筑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其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决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文物主管部门在对文物建筑修缮、改造中,积极争取、合理分配建设资金,切实做到消防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最大化提升文物建筑消防防控水平。消防、文广部门加强消防指导服务,联合推进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文物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三)加强文物古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快组建消防力量。远离消防站的文物古建筑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防护装备。二是规范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明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文物古建筑内禁止使用刀掷开关、电感镇流器、白炽灯泡等热光源灯具,禁止大功率电器不通过保护开关直接接入插座。三是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四是加强文物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有用。
(四)加强行业部门协调配合,以“一项一策”工作为契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常态化。文广、消防等部门要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要求,按“一项一策”标准要求,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要以此次文物建筑“一项一策”为契机,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行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控能力,着力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文物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