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保山市委:
你们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包装打造和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精品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市民宗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保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保山民族众多,民族文化多姿多彩,但诚如提案者所述,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方面还存在认识不够、经费投入少、少数民族汉化严重、有的传统文化甚至处于消亡的境界,必须加大保护和传承力度,使我们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光彩。针对提案中提出的三点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一加以贯彻落实。
一、关于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防止民族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遗迹消失的建议
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一直是文化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抢救了一批濒危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项目,并积极争取将我市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列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施规范化的保护传承工作。目前,保山市共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74项,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7人,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国家级传承人3人;省级项目18项,省级传承人55人;市级项目153项,市级传承人169人。内容涉及民间口传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建筑、传统戏剧等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组织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加大对民族传统文化的挖掘、抢救力度,更好的保护传承保山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在经费方面,目前保山市市本级及各县区均未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但经过多方争取从2007年至2015年从中央、省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共投入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达2490万元,其中:对列入国家级的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对列入省级的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对列入市级的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经费,同时争取设立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保护经费,使我市的非遗保护工作得以更好地开展。
在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创作方面,省民委、省文化厅每两年举办一届全省的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我们以此为契机,推出了一批反映民族传统文化和生产、生活的精品力作。比如:彝族舞蹈《香堂人与拔地鼓》、《彝人钹风》、《布朗欢歌》、舞蹈《阿昌女子蹬窝罗》、德昂族舞蹈《红腰箍》、少数民族风情歌舞《金布朗》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组织编创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作出更多、更好地少数民族文艺精品。
二、关于绘制民族文化墙以及规划统一的本民族建筑风格样式的建议
随着现代文化的冲击,许多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被日渐汉化,甚至消亡。近年来,我们在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争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集中,民居建筑特色鲜明并具有一定规模,传统文化形式和内涵保存完整,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列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经逐级申报,目前我市共有2个省级、27个市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这些文化生态保护区内民族文化特色鲜明,是阿昌族、傈僳族、德昂族、傣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其中:龙陵县龙山镇芒麦村蛮旦寨的阿昌族民居目前基本保持传统风貌,整个寨子95%以上为传统木结构杆栏式建筑,是目前保护得较好的民居;腾冲滇滩镇联族村水城自然村的墙体文化丰富多彩,当地农民画家在文化大院的墙体上以绘画的方式,对傈僳族的生产、生活和军民团结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很好的写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少数民族集中的村落和我市省级、市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内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集中统一规划建设体现本民族传统文化特色的建筑,并注重墙体文化建设,使各民族的传统文化特色得以更好地彰显。
三、关于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赛的建议
民族体育文化作为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和弘扬体育和民族文化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方式,开展此类活动意义重大。但由于我市财政经费紧张,市、县(市、区)没有固定的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时间,主要开展的活动有: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和全省的少数民族传统优育运动会。比如,2014年,我们组织了由11个民族113人组成的代表团参加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共参与8个大项67个小项的比赛;2015年,我市代表云南代表团参赛的少数民族竞技类表演项目《草球乐》在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以绝对优势获得金奖。二是将陀螺、射弩、武术、少数民族民族传统体育表演项目等纳入市运会比赛,每四年举办一次。目前,已分别在隆阳、腾冲、昌宁举办了三届,第四届将于今年10月份在龙陵举行。三是有条件的县(市、区)组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或民族民间体育大赛。如,去年11月份,腾冲举办了首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隆阳区、昌宁县等县(市、区)的一些乡镇也不定期的举办民族民间体育大赛。
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在每年的市运会中适当的增加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使我市特色鲜明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得以充分宣传展示。并针对你们在提案中所提到的每三年或五年举办一届保山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大赛的建议,将积极与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对接联系,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上级领导采纳此提议,并安排专项经费,使此项活动得以开展,把我市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扬光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力度,努力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再次感谢你们对保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保山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