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02-2-06_A/2016-122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16-09-25
  • 文号
  • 保农函〔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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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对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董国孝委员:

你在政协保山市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农贸市场设置农药残留检测点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这个建议很好。建议从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出发,高度关注城乡居民健康生活水平质量和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指出了农药残留超标给人们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造成的严重恶果。建议主题突出,立意明确,为我们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我们将认真采纳建议,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农业部门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着力加强检验检疫检测,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一是检测体系全面建立。从市到县(市、区)到乡(镇)三级检测体系已经建立,市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县(市、区)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乡(镇)级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蓄产品检测机构也是同样建立和完善,照样开展着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检测队伍不断加强。从人员编制上看,各级检测机构人员隶属于农业部门管理,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约有200多人。三是检测设施建设得到完善。从2011年到2015年市、县(市、区)检测站建设完成投资2320万元和建筑面积2572平方米,仪器设备已安装调试开机运行。五县(市、区)还配备了流动检测车,将检测从市场延伸到产地(田间地头)。四是检测方式多种多样。2005年省农业厅下达快速检测任务1.3万个,实际完成蔬菜水果样品检测1.42万个,合格率达99.1%;配合省农业厅、农业部检测中心、中国作物研究所抽检蔬菜、水果、茶叶样品等250个,抽检单位不反馈合格率;市安委会下达水果蔬菜风险监测评价抽样检测3000个,合格率达98.7%。

二、关于在农贸市场设置检测点的问题

2007年由市农业局以项目申报,省发改委批准,给五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农贸市场或者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了一套RP—410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并且还培训了检测人员。自从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保山中心城市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和协调督办。并于2016年2月出台了《保山市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的管理措施,要求在进入农贸市场显著的位置设置不小于6平方米的快速检测室,同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和相应检测设备,每日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公布检测结果。隆阳区已在象山路农贸市场、梨园商场、民强街商场、下水河农贸市场和原过境线水果蔬菜批发市场设立了检测点,安排检测人员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和在电子屏上公布检测结果,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和掌握食用农产品品种是否农残指标超标,确保入市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感谢你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农业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