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要求,保山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健全工作体系。保山市高度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省级要求,结合保山市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知》(保政办发〔2018〕33号),就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范围、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保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全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工作,各县(市、区)、园区健全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研究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梳理制定全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各级各牵头部门梳理制定本级、负责领域公开目录清单。有关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制定本单位公开工作方案、目录清单,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的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突出公开重点。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保山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作实际,聚焦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积极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编制工作,认真梳理细化公开事项。编制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排污权交易、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等10个领域公开目录清单,共涉及49项公开事项,并明确了公开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和监督方式。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平台作用,统筹各级各部门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集中展示公共资源配置各类信息。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向移动端、自助终端、政府热线等延伸,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渠道发布信息。通过加强政民互动、网上调查和数据分析,把握和预测公众信息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按需精准提供信息服务,扩大公共资源配置信息覆盖面。
(四)推进数据共享。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以有用、好用为目标,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打破“数据孤岛”,积极构建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体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构建集信息公开、交易办理、进度查询、业务咨询于一体的一站式、全时段综合服务平台。依法应当公开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依法指定媒介发布后,交互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公开。目前,腾冲市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已初步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互,为保山全市推进各平台间数据共享、加快融合发展,作出了有益探索。
(五)构建信用支撑。发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支撑“互联网+政务公开”作用,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明确了各级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用信息交互至保山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开,开展网上全过程信用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根据主体信用状况,对守信市场主体予以联合激励,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实施事前差异化服务、事中信用监测预警和事后联动奖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保山公共信用平台正加快建设,与政府网站数据接口已纳入建设范围统筹推动。
(六)积极解读回应。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市政府新闻办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把重大政策解读、重点工作情况披露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要信息发布有机结合,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发布,落实好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部门每年解读发布重要政策信息不少于1次的要求,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托“12345”政府热线,整合其他政策法规查询和在线咨询平台、栏目、信箱,打造全新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版块,实现在线咨询“一条线办理”,提升用户体验,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公共资源配置等有关信息。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七)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抽查、半年检查等方式,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公开质量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求各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职能部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二、公开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公开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住房保障领域各类信息共284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主要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各类信息共830条。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了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矿业权出让领域各类信息共120条。
(四)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有关处理决定信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考核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政府采购领域各类信息共4693条。
(五)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主要公开了医用设备(除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外)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目录、采购公告(采购通知)、采购文件、采购结果、设备质量和药品耗材设备质量以及价格的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信息共59条。
(六)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主要公开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交易结果、有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各类信息共41条。
(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市场主体信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各类信息共6226条。
(八)排污权交易领域。主要公开竞买通告、竞买结果等方面信息。由于全国排污权交易工作还未全面开展,只是试点先行,保山市不属于试点范围,因此该领域还没有产生可公开信息。
(九)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重点公开了出租车和旅游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政府投资公共场所及设施广告设置权、其他可收益公共资源开发权及经营权等交易公告、成交结果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各类信息共31条。
(十)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主要公开了处置公告、竞买结果等方面信息。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全市公开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各类信息共124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公开平台、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性不够,存在信息多头发布的情况。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属云南省统建,目前打通与市政府网站接口还存在困难,造成还未能真正建立起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体系。
二是目录清单不够完善。由于个别单位对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少部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公开目录清单及需公开的信息梳理还不够全面、不够细化。
三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做得不够好,部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出现过了时效才公布等情况,影响到实际作用发挥。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督办。通过强化跟踪督办、培训考评,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重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扎实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积极主动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力求运作规范、便民利民,落实好督办再强化、服务再优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的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队伍。继续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健全机构、优化队伍、完善规程、强化培训,并积极开拓新的公开渠道,强化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用,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覆盖面,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三)进一步规范程序,强化保障。认真清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以公开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为抓手,倒逼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流程,促进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分领域落实好信息公开任务。
(四)进一步促进融合,实现共享。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打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口,扎实推进建立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体系,并健全完善跨领域、跨部门信息整合归集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共享,提升公开实效和效率。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