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认真履行党政“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学习、抓落实、抓督促,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执法等工作。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制定实施《保山市2024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治理环境污染、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切实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时,局党组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根本性的工作,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认真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2024年,领导班子成员无违反党纪政纪受处分的情况,无因违法违规决策导致发生不良影响事件的情况。二是强化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思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职工会议和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职工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次,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内法规学习10次,开展或参加省、市法律法规培训7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专题讲座1次,开展旁听庭审活动1次。
(二)坚持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15次,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率达100%。二是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代市人民政府起草《2024年保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调整方案》,并按程序开展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备案等程序。三是深化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系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的质量和效率。全年累计收到各类信访投诉举报共计645件,已办结645件;及时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四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总数45人,均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3名本年度新申领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全部通过资格考试。五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处罚41件。六是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政策性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均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对案情复杂的行政执法案件送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证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活动。对10万元及以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16件。七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完成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协委员提案3条,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八是依法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坚持严管优服,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一是持续优化要素保障。加强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管理,重大项目主动一线服务、专人专班服务,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市审批环评报告书(表)136项、办理环评登记353项,省级重大项目环评要素保障52个、省级“重中之重”项目环评要素保障7个,办理排污许可174家次、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28个。二是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全力推行“执法+普法+帮扶”行动,做到真诚服务、严格执法,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企业1010家次,其中非现场执法检查263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1件,处罚金额318.846万元。移交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涉嫌刑事违法犯罪案件1件。三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案件数量、质量稳步提升,2024年全市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0件,同比增加17.6%,进一步形成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社会共识。2024年,保山市2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其中1个作为优秀案例拍摄了宣传片。四是有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保山投诉举报问题64件,已办结47件、阶段性办结15件、正在办理2件,办结率96.9%。
(四)坚持普法宣教,深化法治为民服务。一是深化日常普法。内普、外普相结合,对生态环境一线执法人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33部专业法;在日常环境监管与各类执法专项行动中,积极向企业人员普法,与企业共同查找生产过程中容易出现污染隐患的难点痛点,精准开出“药方”,助推企业绿色发展。现场普法和集中普法相结合,充分发挥现场教学作用,以案释法、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同时,采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集中普法培训和专项执法行动前重点法治培训的方式落实集中普法。年度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活动中,设置“谁执法谁普法”相应考核分值,以执法比武形式强化执法普法意识。二是强化重要节点普法。充分利用5·22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线上线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普法及志愿服务活动16次。三是拓展普法阵地。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平台制作发布普法微视频3个,转载重要法律法规及解读20篇次,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线上宣传教育。定期向群众开放生态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搭建与公众沟通桥梁,科普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全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合法性审核人员力量有差距。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承担合法性审核专职人员力量薄弱,加之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局限,审核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践行学法用法观念还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还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升法治审查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普法工作,多形式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