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10836-4/20251204-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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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保山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42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反馈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通过初审名单的函》(云环函〔2025〕293号)有关要求,表彰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保山市经充分酝酿讨论、规范程序推荐、广泛征求意见、严格逐级审定等程序,确定了1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和3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个人的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875—3990638 0875—2191022

电子邮箱:zrk403@126.com

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金山路16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678000

附件: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


2025年云南省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一、云南省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1个)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云南省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3名)

杨申品(汉族)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腾冲分局林业工程技术员

姜崇明(汉族) 保山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支队长

杨敬贤(汉族)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工程师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