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教育局文件
保环发〔2015〕144号
关于命名保山市第十批市级绿色学校的决定
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环保局和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学校环境管理、绿化和教育水平,增强学生爱护环境、珍惜环境和争做环保小卫士,养成终身爱护 环境的良好习惯。按照《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保山市第十批绿色学校的通知》(保环发﹝2015﹞47号)和《保山市绿色学校评选标准》要求,2015年11月5日至11日经保山市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核查组对部分申报学校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对各学校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时已将拟命名为市级第十批绿色学校的评审结果在“保山环保网”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投诉举报,现决定命名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等16所学校为保山市第十批市级绿色学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的学校再接再厉,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继续努力,加强环境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绿色学校的各项环境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学校环境教育的新方法,积累环境教育的新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程度,为保山市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工作做出新的成绩。
附件:保山市第十批绿色学校名单。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山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1日
附件:
保山市第十批绿色学校名单
隆阳区(9所)
隆阳区瓦房中学
隆阳区汶上民族中学
隆阳区沙坝中学
隆阳区坝湾民族中学
隆阳区道街中学
隆阳区水寨中学
隆阳区西邑乡中心小学
隆阳区瓦房乡中心小学
隆阳区汉庄镇永铸小学
施甸县(3所)
施甸县甸阳镇大楼中学
施甸县何元中学
施甸县仁和镇中和小学
龙陵县(4所)
龙陵县镇北完全小学
龙陵县龙新乡中心小学
龙陵县新和完全小学
龙陵县邦别完全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