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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10836-4-10_C/2017-0627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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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3-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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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通报的通知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保环函〔2017〕26号

 

关于转发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园区环保分局,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的通报》(云环通〔2017〕43号)通报了施甸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隆阳区福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升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江分公司、云南康丰糖业有限公司勐糯分公司、云南省昌宁恒盛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湾甸糖厂的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系统至今尚未启用和未填报第三方运维管理电子台账基本信息,导致我市运维管理平台填报率仅为14.3%,我局对逾期未填报运维管理电子台账的运维单位和未按时督促完成此项工作的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环保局进行通报。现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的通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环保局严格按《保山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以上企业和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于3月25日前按照自行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台账填报要求完成具体工作,并对逾期未填报运维管理电子台账的运维单位和企业严肃查处。

二、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环保局和云南深隆环保有限公司于3月31日前将完成整改情况报市环保局污控科。

 

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平台信息填报情况的通报

 

联系方式: 赵 静 0875-2191020(兼传真) 邮 箱:ynbswk@163.com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