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报告评审指南(试行)》(云环通〔2020〕41号)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3年度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24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保山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